评论:信息公开是治愈谣言传播的良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00:05 红网

  接连看到几则消息,5月11日,青岛新闻网报道“临沂出现不明疾病,导致数名儿童死亡,已上报山东省疾控中心”,13日中国广播网报道“山东省卫生厅官方网站出面辟谣称11日有关媒体报道消息不实,临沂市部分县区确有手足口病例散在发生,但仅造成1名儿童死亡”,14日东方网报道“临沂市内部调查报告显示手足口病例达292例,但是相关部门因怕引起恐慌而拒绝公开此数据”。

  谣言可分为无中生有、合理猜测两种。“非典又回来了”可谓是无中生有,“多名儿童死亡”可以说是合理推测,因为临沂市的多家医院相继接到了不少症状相同的儿童且有一例死亡,只不过这种推断以偏概全,于是成了谎言。且不去深究制造传播谣言者的动机,我们先要问,这些谣言出来之后,如果没有政府出来辟谣,有多少人心思不安?有多少人惶惶不可终日?有多少人为此采取实质性的行动?例如此次事件中部分临沂市民看到孩子感冒发烧就到医院检查身体导致专家门诊爆满,如果没有政府辟谣,将会造成怎样的负面后果?“非典”初期,某些地方官员掩盖真相、迟迟不报,百姓猜疑日深、人心惶惶的教训值得我们记取。

  信息公开是治愈谣言传播的良方。由山东省政府卫生厅出来辟谣,关于“手足口病”事件的真相越来越明朗,我们庆幸公众的知情权被政府部门重视,可是这份重视似乎来得有点晚了,从5月1日的网上传闻开始到今日,整整半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各种版本的传言、新闻报道我们看到了太多太多,终于等来的政府部门辟谣却还是隐去了具体的数据,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面对已经十分不安的市民竟称隐瞒是担心引起恐慌。

  信息公开要及时、透明、彻底。现代社会大众传播十分发达,空气中时刻流动着不真实的信息,对谣言反应越迟钝,处理起来就越被动,损失就越大。政府辟谣要及时,对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信息,是绝对不能“过夜”的,信息公开一旦迟延或者公开不透明、不彻底,对事实真相含糊其辞、躲躲闪闪,便会造成谣言四起,民众的猜疑就与日俱增,就会让社会处于混乱与不安之中。

  世界各国政府对于信息公开极为重视,制定了相应的信息公开法律,以“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我国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起步较晚,一些地方政府对于信息公开不够重视,全国缺少一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时间、公开的方式以及不及时公开的法律责任作出一个明确和统一的规定。

  有消息说,年初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委会原则通过,正在进一步的修改中,将于近期公布实施。我们期望着这一条例尽快出台,期望我国的信息公开走上法制轨道。

稿源:红网 作者:崔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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