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企业降耗享受税收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11:13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记者从泰州海陵区节能工作会议获悉,该区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进入的强制性门槛,严控新上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并运用税收杠杆鼓励企业节能降耗,规定生产企业为降低能耗、水耗、改进工艺或加大技改投入,可减征、免征部分企业所得税。

  海陵区规定,今后新上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投资项目,必须由经贸部门组织对其合理用能作出评价,达不到行业节能标准和单位能耗定额要求的,任何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全区现有34家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今后凡申报各类政策扶持的项目,都必须通过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方案审核。 (陆迎春 顾介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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