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先落户后就业"门槛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7日07:20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往年本科以上的毕业生不受专业、生源地等限制,可以到南京“先落户、后就业”。记者昨日采访时却了解到,今年南京这一政策有了变化。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今年不再接收没有找到工作的外地户籍的本科生,而把学历门槛提升到硕士研究生以上。

  昨天,徐州某高校本科毕业生刘同学给记者打来电话,没有南京户籍的他,因为暂时没有找到工作,无法先在南京落户。记者随后从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得到证实,从今年起该中心确实不再接收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外地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而是把学历门槛提升到研究生及其以上。该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南京市实行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这一政策已经有十年。

  记者了解到,今年江苏省人才市场及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的毕业生“人事代理”政策没有变化。省人才和省招就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已经找到工作的大学生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接收手续,照样可以办理南京的户口。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生,如暂未落实单位,并愿意来江苏工作的,只需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可到以上两个单位申请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接收手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两年内免收档案管理费,但落户满两年后仍未找到工作的学生,需办理迁回原籍手续。(蔡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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