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首家“社区阳光观护中心”成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02:02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贾永平 记者卢志坚) 江苏省镇江市首家“社区阳光观护中心”近日在该市京口区酒海街社区成立。今年年初,该市京口区检察院牵头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暂行规定》,提出对涉嫌轻微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后,将其交社区观护帮教3至6个月,以确保其不再危害社会。“社区阳光观护中心”的成立,为观护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组织机构保障。

贾永平 卢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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