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造”的兴奋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07:04 红网-湖南日报

  黄春平

  据媒体报道,财政部《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等“三大办法”于日前颁布,标志着我国激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正式建立,此举无疑为致力于“中国创造”的有志之士添了一把兴奋剂,对自主创新企业的生产经营更是一个非常利好的消息。

  自主创新的标牌就是“中国创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了持续高速的发展,然而主要走的是粗放型道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尤其是高科技产品并不多,我们往往只能“用7亿件衬衫换来一架大飞机”。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大量“中国制造”产品走出国门时,冷静下来的国人脸上却少了笑意。

  自主创新事关国家核心竞争力,事关国家政治和经济安全,“中国创造”自然要坐上发展的“正席”。可以这样说,没有自主创新就没有科学发展,在核心技术方面就将长期受制于人,经济发展也将长期被他人左右。

  政府采购是为自主创新产品找出路的重要环节。它可以通过政府的政策强制力和强大的市场购买力,直接影响采购的结果和供应商的行为。“三大办法”为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提供了指引,在政府采购的天平偏向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情况下,将直接增加自主创新企业或服务机构的销售机会,缓解自主创新的风险,并获得进一步技术开发的能力,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通过政府采购优先采用自主创新产品的示范和宣传作用,也能为自主创新企业和产品在竞争中开拓更广阔的市场。

  政府采购在为自主创新产品找出路的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国家财政对自主创新的投入效益。毋庸讳言,在项目自主创新水平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还难以准确认定的情况下,财政对自主创新的直接投入就难免存在漏洞和问题。而政府采购变政府重视对自主创新项目“源头”投入为更加重视“终端”扶持,即政府通过认定产品或成果的自主创新性并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进而采取政策倾斜行为优先采购或首购自主创新产品,更能发挥财政政策的支持作用。

  政府采购承载着“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重任,但愿它能成为“中国创造”的“兴奋剂”,在推动国家自主创新方面有更大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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