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问法]5月18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08:4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张先生:我大腿骨折,在医院做了钢板固定手术,前不久发现钢板断裂要再做手术。我听说要先做医疗事故鉴定,才能打官司,是这样的吗?

  答:对于医疗纠纷案件,患者只要持有医方的医疗行为及损害结果的证据材料,就可以向法院起诉。

  万女士:我有一起医疗纠纷案欲起诉,但不知道如何提出赔偿。请问医疗损害赔偿有哪些项目?

  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李先生:父亲因咳嗽和骨折就诊,医生为他注射了氯丙嗪药液。父亲患有帕金森病,忌用氯丙嗪,现在造成他神志不清、下肢畸形瘫痪。请问如何维权?

  答:首先及时收集就诊病历资料,选择以下途径维权:与医方协商并签订协议;申请卫生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调解;到法院提起诉讼。

  解答: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杨群星律师:13307107697。律师观点仅供参考。

  整理:记者余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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