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组织工作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15:07 红网

  2007年是湘潭县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年;是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战略”、实施市委“赶超战略”、全面实施湘潭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在加快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新形势下,湘潭县组织工作将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创新的精神推进组织工作,以组织工作的实效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服务,为实现“经济总量翻番,进军全省十强”的目标,推动县域经济赶超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一、创新组织工作理念,围绕服务发展谋划思路

  

  发展是硬道理,必须大于一切;发展是第一要务,必须先于一切;发展是民利所在,必须高于一切;发展是根本大计,必须重于一切。服从服务发展是党的组织工作的内在要求,是组织工作的生命线,是组织工作为政治路线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树立“组织工作出生产力”的观念。“组织工作要出生产力”,是使命所系、责任所在,也是增强组织工作生机与活力的重要途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组织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发展至上的理念,准确把握组织工作内在规律和经济发展大势,把组织工作各项具体目标同推动生产力发展这一根本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用服务经济建设的实际效果作为检验组织工作的重要价值尺度,调整工作重心,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奋发有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跳出组织工作看组织工作,通过管干部、抓党员、建组织,着力提高全县各部门和各级干部队伍统揽全局的能力、争先创优的能力,努力建设政治坚定、思想解放、组织坚强、决策科学、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领导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

  2.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组织部门是“党员之家”、“干部之家”和“人才之家”,做好人的工作是组织部门的主要工作。以人为本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核心和本质,要将以人为本贯穿于组织工作的始终,努力激活人才资源,营造良好用人环境,充分体现人文关怀,把领导干部人才的重点和精力引导到发展事业中来,真正做到“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充分发挥好组织部门培育、集聚、选用人才的主体作用。要充分尊重人才的成长规律,准确把握人才的本质特点和个性特征,正确看待人才、公正评价人才、及时培养人才、合理使用人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当其时。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让发展的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3.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观念。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为县委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的实施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县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经济总量翻番,进入全省十强”的奋斗目标,在确定组织工作思路时,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县委工作目标的实现。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来部署,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来展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来推进,使组织工作的成果体现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是要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条主线,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和谐社会建设、人才观和正确政绩观落到实处。

  二、创新组织工作内容,围绕服务发展找准着力点

  

  思考、定位和谋划新时期的组织工作,必须准确把握发展第一要务赋予组织工作的时代内涵,不断创新组织工作,努力提升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水平。

  1.按照赶超发展要求强化科级领导班子建设,筑牢服务经济建设的核心。要按照省市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乡镇政府、人大换届考察工作,在保持现有班子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选优配强乡镇政府班子,大胆起用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善于带领群众致富的年轻干部。要注重从县直机关选派一批有一技之长、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充实乡镇领导班子,促进领导班子整体结构不断优化,领导成员个体素质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以民主集中制为重点的领导班子制度建设,落实和完善集体决策制度,抓好班子的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

   2.围绕赶超发展目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激发各级干部服务经济建设的活力。要深入推进《干部任用条例》和“5+1”法规性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坚持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试用期、考察预告、差额考察等制度,努力推进干部任期制、交流制、辞职制和任职回避制,推进一般干部交流轮岗;探索出台从优秀的村干部中录用乡镇公务员的办法;着力推进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要对后备干部管理引入优胜劣汰机制,实行滚动管理。注重在实践中培养,要出台《湘潭县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实施意见》,有计划的分期分批选派政治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后备干部,到艰苦的地方、复杂的岗位锻炼。要积极疏通干部“能下”和“能出”的渠道。建立健全干部责令辞职、引咎辞职等制度,疏通干部“出口”。着力解决干部有位不为、有位无为、有位乱为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试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加大干部监督力度,按照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严肃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和“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正确导向。

  3.坚持“大教育、大培训”原则加强干教工作,夯实推进发展的基础。坚持各类干部全员培训,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三支队伍”一起抓,不间断地一批接着一批、一期接着一期地培训,向干部教育培训要素质、要能力、要思想、要创新。要科学谋划,注重需求,丰富手段,拓宽渠道,科学设置培训班次,认真抓好各类中长期主体班次的教学,有效借助高等院校的育人优势,实行协作办学,培养急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尽量拓宽县域外培训通道。加强县域外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充分依托培训基地,有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进修培训,重点培养一些熟悉国际惯例具有现代化管理水平和参与竞争能力的外向型人才,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适应人才成长的需要。实行干部在职学习学时学分制。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坚持干部培训与选拔任用相结合制度。将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表现,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把学习培训与干部的评优选优、晋职晋级结合起来,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作为干部实绩考核、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创新市场竞争机制和淘汰机制。以适度市场调节方式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体制创新,建立培训机构的优胜劣汰机制,引导培训机构在竞争中以效益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建立培训项目的市场选择机制,对县域外培训、专业技术培训等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培训机构;改变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划拨方式,由把培训经费划拨给培训机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调整为根据培训任务,选择培训机构,再划拨培训经费的方式,发挥资金对教育培训的调节作用;尝试对部分培训项目特别是干部的中长期培训进行市场化运作。要把市场机制引入到教师队伍建设中来,鼓励教师进行业务更新、知识更新。对教有所长、教有所成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探索建立湘潭县干部教育师资库,实行教师联聘、动态管理等方法,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三、创新组织工作制度,围绕服务发展建立服务长效机制

  

  组织部门要服务发展关键是建立健全科学的组织工作制度、体制和机制,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组织工作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制度、体制和机制创新推进组织工作,推动科学发展。

  1.建立体现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选准用好干部的前提是正确地评价干部。正如竞技体育中比赛规则制定的重要性一样,科学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能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一些地方片面强调经济数据和经济指标,一些干部热衷于上项目、铺摊子,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给地方发展造成了长期的包袱和隐患。要改变这些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短期行为,和谐社会建设,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关键是建立起体现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谐社会建设和正确政绩观,切实增强以和谐社会建设指导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要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评判领导干部政绩,改进政绩评价和考核方法,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在内容设计上,紧扣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几个方面,提炼出核心指标。在实绩分析操作方法上,将有关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可以量化的指标,由统计部门归口综合统计分析,提出比较规范的评价意见。将难以量化的有关内容,整合到民意调查中进行,通过群众满意度来检验。在实绩分析结果运用上,既重统计数据,又重群众评价;既重增长速度,又重发展质量;既重当前成果,又重主观努力和客观条件;既重纵向比较,又适当进行横向比较。要注重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注重速度和质量、当前和长远、显绩和潜绩的辩证统一,注重群众的评价,体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精神。

  2.健全体现赶超发展要求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为政之要,首在用人。能否真正树立和落实和谐社会建设,关键在于按照正确的用人导向,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因此,组织部门要按照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为树立和落实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努力把落实和谐社会建设有思路、见政绩、公道正派、群众口碑好的干部选拔上来,这既是提高各级班子落实和谐社会建设能力的迫切需要,也是组织工作的首要任务。要坚持用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以群众公认的原则、凭正确的政绩选用干部。在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要坚持用正确政绩观来衡量、评价和考察一个领导干部,看是否为一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一方老百姓生活富裕,做出了成绩,做出了贡献。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通过“民主推荐,群众测评,公开竞争,差额考核,充分酝酿,票决产生”的干部选任机制,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真正形成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的正确用人导向。

  3.创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激励机制。要进一步深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把公开选拔与实行试用期制、任期制等干部任用措施结合起来。要疏通干部“下”的渠道,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愿辞职、责令辞职和引咎辞职制度。同时对“下”的干部进行跟踪管理,对在新的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得到群众拥护的,可按照规定重新予以提拔任用。要着眼于开创人才辈出的新局面,从培养、选拔、使用、激励等环节入手,围绕经济发展,把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同党和政府的宏观调配、政策引导职能结合起来,加强人才资源的开发,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在人才培养开发上,要由单一的党政人才培养开发,向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项目建设人才等多元人才培养开发拓展;由单一的公有制单位人才培养开发,向全社会人才培养开发拓展;由本区域人才培养开发,向国内与国际两种人才培养开发拓展。

  作者系 湘潭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稿源:红网 作者:陈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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