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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省市形成保护台湾水果联盟 维护其合法权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16:44 中国新闻网
2007年1月22日,临近春节,又有大批台湾水果输入大陆。据海关总署最新统计,2006年大陆从台湾输入享受零关税优惠待遇的鲜水果3088吨,货值379万美元,税款优惠501万元人民币。中新社发 黄正胜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社福州五月十八日电 (记者 陈国明)今天上午,在此间开幕的第九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上,北京、天津、辽宁等中国大陆十八个省、市、自治区工商局,共同签署了台湾水果规范经营省际协作备忘录。 此间人士对此称,这意味着一个以“制止假冒台湾水果违法行为,规范台湾水果市场经营秩序”为宗旨的省际协作联盟已经形成。 在福建省工商局的倡议下,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十八个省、市、自治区的工商局负责人,还在福州召开了一场联席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制止和查处假冒台湾产地水果的违法行为。与会者就保护台湾水果达成了共识。 各省市工商部门人士今天此间纷纷表示,今后对涉及台湾水果的跨省区案件,要及时互通情报,协助调查取证,依法维护台湾果农和经销企业的合法权益。他们支持并欢迎福建的台湾水果经销企业在其行政区域内布建营销网络,拓展台湾水果销售市场,维护其合法权益,切实规范台湾水果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好台湾水果的品牌和形象。 目前,福建省已成为台湾水果登陆的重要通道,台湾水果正源源不绝地经福建沿海销往大陆各省市和自治区的广大市场。据悉,自二00五年五月台湾水果首次登陆福建以来,福建省共进口台湾水果一千八百五十六吨,货值达二百四十多万美元。今年以来,台湾水果进口量继续高速增长,仅第一季度从厦门口岸进口的台湾水果就达六百多吨,货值六十九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三点八倍。(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