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型合作医疗全国领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08:17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韩萍记者刚刚从青海省卫生厅了解到,该省自2005年底在全国率先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后,目前,全省农牧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达317.96万人,参合率由今年年初的91.7%上升到94.5%,从全国排名第三跃居全国第一位。

  据了解,青海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健全了以家庭账户、大病统筹、大额住院二次补助和风险储备为基本制度,以特困人口医疗救助为补充的“三金一体一补充”的农牧民基本医疗保障政策体系;在运行过程中,各部门紧密合作,落实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民政部门及时资助农村牧区特困人口参加合作医疗等,使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健康运行。

  为保障参合农牧民利益不受损害,及时提高受益水平,该省实行了医药费用垫付直报制、单病种付费和质量控制试点,采取取消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费用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同时将中藏医药纳入报销范围(其报销比例高于西医药5%)等一系列措施,坚持实行优惠服务承诺制、对参合农牧民实行“一免五减”、“一免四减”、住院分娩限价垫付制等优惠服务和特困人口医疗救助办法,合作医疗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受益面不断扩大。到目前为止,该省已累计为372.5万参合农牧民报销医药费用1.62亿元,农牧民对新农合满意率达94.5%,继续参合意愿率达98%,农牧民因病致贫、返贫率由2003年的56%下降到37.5%,下降18.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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