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环江:一被害人足不出户等来满意处理结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2日01:37 正义网-检察日报

  5月16日一早,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来到该县思恩镇,在文化村村民罗冠腾家门前召开了一次特殊会议。参加会议的除该县公安和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镇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外,还有盗伐罗家林木的3名犯罪嫌疑人。

  今年3月31日晚,罗冠腾发现自家的林木被盗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不久,犯罪嫌疑人兰某等3人落网。经调查,兰某等3人当晚共砍伐林木15株,以53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家木材加工厂。5月8日,公安机关以兰某等3人涉嫌盗伐林木罪,向环江自治县检察院依法提请批准逮捕。

  办案检察官审查后发现,兰某等人悔罪态度好,而被害人罗冠腾与兰某等人的父母都是老朋友,他认为自己受到的损失不大,作为长辈应该给孩子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被告知有关刑事和解政策后,罗冠腾提出,如果兰某等人能赔偿其经济损失并赔礼道歉,他希望通过刑事和解方式解决此案。

  环江自治县检察院在该案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意见,且符合有关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处理的条件下,决定在被害人罗冠腾的居住地召开一次刑事和解会。

  在刑事和解会上,首先发言的兰某等3人向罗冠腾赔礼道歉,并按和解协议向罗冠腾支付了经济损失赔偿费1000元。罗冠腾当场表示不计前嫌,希望司法机关给兰某等人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不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鉴于双方当事人对刑事和解协议没有异议,我宣布,刑事和解成功,现在请各方签字!”办案人员宣布后,罗冠腾和兰某等人纷纷在和解书上签了字。

  至此,从发案到结案40多天,案件被害人罗冠腾足不出户就等来了一份满意的处理结果。

梁洪 谭晓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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