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创新圈激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2日10:41 南方都市报

  深港创新圈激活!

  昨日签署协议,双方将加强创新人才、设备、项目信息资源交流与共用

  对深港两地而言,对方的长处就是自己的“短板”。双方加强在创新领域的合作,对两城都是双赢举措。

  ——香港财政司司长唐英年

  “深港创新圈”合作协议的正式签署标志着深港合作进入了一个更高层次、更深领域和更广范围的新时代,相信“深港创新圈”将在区域、国家、国际各个层面产生积极影响和深远意义。

  ——深圳市市长许宗衡

  本报讯 (记者付可)旨在全面推进和加强深港科技合作的《深港创新圈》协议昨日傍晚在香港签署,这标志着深港双方正式激活了“深港创新圈”的建设工作,包括人才交流和资源共享深港科技合作,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推动和加强,使两地形成创新资源集中、创新活跃的区域。

  根据协议,双方将成立深港创新及科技合作督导会议,由香港工商及科技局局长和深圳市常务副市长共同担任主席。

  据了解,督导会议的主要职能是进行高层协商与沟通,制订“深港创新圈”的实施步骤,并统筹深港科技交流和合作,包括推动两地科研机构和高校之间的互动、推动科普教育活动和创新科技文化,及促进科研成果商品化等。

  合作协议提出,深港将会加强创新人才、设备、项目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用,鼓励相关科研机构积极开展科技管理及研究人员互派学习活动,鼓励两地科技园区和中介服务机构的合作,同时加强在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检验、出入境检验检疫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科技合作与交流。

  深圳市政府还在协议中确认,深圳政府将会鼓励和支持香港各高校和香港职业训练局等来深圳依法开展在职学历、学位、专业资质证书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

  依据协议,深港两地政府还会鼓励和支持双方机构建立联合实验室。双方合作,共同支持科研机构申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攻关计划、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双方还将共同努力改善通关环境和跨境交通,为物流、资金、人才和信息等创新要素的流动提供更大的便利。

  香港与深圳建立更紧密合作及研究建立“深港创新圈”的具体措施,是去年9月举行的《“十一五”与香港发展》经济高峰会的策略性建议之一。

  又讯 在协议签署之前,还举行了由国家科学技术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工商及科技局合办的“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论坛。香港政府在论坛上表示,为了切合大珠三角地区的产业需要,香港已经成立了包括汽车零部件、信息通讯技术、物流、纳米科技和纺织等五个领域的研发中心,有望在配合珠三角区域产业升级和科技进步方面发挥作用。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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