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儿童家长将有学校 我省将建立培训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05:03 辽一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实习记者 黄晓姣 记者 姚远)5年内在留守、流动儿童集中地区建立一批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学校。

  昨日,在省妇联召开的“辽宁省家庭教育工作会议”上,辽宁省妇联副主席邱立明透露出上述消息。

  邱立明表示,今后我省将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逐步对各类家庭教育指导者实行全员培训、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并建立档案管理、能力培训等制度。同时,还将细化各类家长学校的考核评估标准,定期对家长学校建设及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建立家庭教育投入机制,力争将家庭教育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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