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报道]揭露"民间反扒高手"的沉沦轨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4日07:45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连续报道]揭露"民间反扒高手"的沉沦轨迹

  连续报道

  民间反扒高手成“贼头”

  由本报昨天独家披露的常州民间“反扒高手”老周等人因涉嫌敲诈小偷被捕的消息,引得社会舆论一片哗然。昨天上午,常州市公安局约见本报记者,并在新闻发布会上大致披露了常州民间反扒人员周镏明(老周)等人摇身变为“贼头”的真相。

  7年义务反扒

  教儿要做好人

  老周本名周镏明,今年51岁。在老周位于常州清潭某小区的家中,记者昨天看到,约五六十平方米的房间里唯一值钱的“大件”就是一台彩电,还有一些老式家具。

  老周的儿子告诉记者,父亲1994年前就下岗在家。在随后几年间,老周曾经先后在饭店和学校打过一些零工。2000年,老周走上街头开始了他的反扒生涯,至今已有六七年的时间。

  据小周介绍,父亲义务上街反扒后,家中仅靠母亲每月1000余元的收入和奶奶的一点劳保金。而在理发店工作的小周收入也不稳定,家里经济很紧,“每月水、电、气的开销不超过300元,而全家伙食基本控制在每天10元”。

  老周曾经是位耐心的父亲,小周回忆说,“我刚上小学一年级时,有次上街看到路边商家有一只酒瓮,便好奇地将酒瓮砸了一个洞,父亲当时便耐心地教育,‘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此后,老周常常把这件事拿出来教育他,“这件事我印象非常深刻,也让我知道,要做个好人”。

  老周抓贼心切

  时常造成冤案

  据常州警方介绍,老周义务反扒确实抓了不少小偷,但由于老周抓贼心切,经常出现将贼移交给警方时,因赃物、人证不全而不得不作罢。

  常州清潭三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老周往往在“窃贼”动手前就抓捕,这样也造成了不少冤案,“一次一个看上去只有十八九岁的小青年被老周扯到社区办公室殴打,他说是小偷,结果送到派出所审查后才发现不是窃贼”。

  而在今年年初,市民戴小姐在南大街看到,被老周抓到的两个小偷不仅挨了一顿棍棒,还被喷了“辣椒水”。当一位市民上前劝阻时,老周竟将辣椒水喷口对准这位市民喷射。

  一次遭贼报复

  揭开老周劣迹

  今年3月10日晚9点左右,老周和“徒弟”史力强在常州市区新丰街一公交站台抓小偷时,遭到了一伙扒手的报复。据警方介绍,当时七八名歹徒持刀围追、疯狂毒打他们。老周二人向常州站前派出所报案。

  常州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奚副局长告诉记者,公安部门事发后48小时内就将打伤老周的4名嫌犯全部抓获归案,但在审讯中,却有嫌犯控告老周“黑吃黑”。奚副局长说,根据嫌犯交代,他们之所以报复二人,是因为老周及其“徒弟”等人在此之前曾对他们(小偷)进行敲诈,抢走了410元钱。至此,老周涉嫌“黑吃黑”的恶性事件逐渐浮出水面。据警方介绍,由于老周当时很有名气,所以警方对此线索非常慎重,悄悄成立了一个侦查小组。

  经过侦查和对10多名涉案人员的调查走访,警方认定老周等人以抓扒手为名抢劫、敲诈小偷的犯罪情况属实,证据确凿,是典型的“黑吃黑”行为。5月10日,警方先逮捕了史力强,并于当晚10点在武进长途汽车站附近将老周抓获。

  同伴曾经告诫

  别与小偷来往

  警方表示,从目前调查掌握的情况看,老周共涉嫌犯案5起,累计涉案金额近3000元。目前老周已被警方拘留,并将移交法院审理。至于社会上有关警方在老周家中搜查出辣椒水、老虎凳、大力钳等“刑具”以及对被抓小偷滥用“私刑”等传闻,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上没有予以澄清,只是说“曾多次对小偷以言语威胁、变相体罚等恐吓手段实施抢劫”。

  这位曾经令小偷闻风丧胆的抓贼高手是如何蜕变为“贼老大”的?对于记者的问题,警方称案件目前仍在调查,尚不便透露详细情况。不过记者还是从老周的同行中了解到他沉沦的轨迹。

  一位曾与老周一起上街反扒的老搭档小孔(化名)昨天告诉记者,老周在抓捕时确实会有过激的行动。他表示,老周身上常装备着辣椒水、电警棍等警用器械,还随身携带着绑扒手用的绳索,“我们一起行动时,我会提醒他滥用警用器械是违法的,但他单独行动时我就不知道了”。

  小孔还向记者透露,老周几个月前曾与一个姓史的“扒手头”(小偷头目)来往很密切,“当时我就告诫过他,不要和史某这样的人走得太近,跟这种人在一起时间太长,早晚会出事,没有好下场”。果然,老周这回出事了。

  各方人士分析

  老周“蜕变”原因

  在常州当地几个知名的BBS论坛上,昨天有关“老周被捕”的帖子点击率挺高,不少网友都表示“难以置信”、“不敢相信”。有网民甚至为老周鸣不平,“老周抓贼太多,会不会遭到小偷的陷害也难说!”与此同时,也有读者指出,“反扒也需要生存,而民间反扒组织没有法律和经济的支持,出现老周这样的怪现象,也从一个侧面看出这个组织的无奈”。

  常州达文律师事务所陈墨律师认为,见义勇为不是职业,不能解决“温饱问题”,老周没有固定收入,在抓贼中,个人形象提升了,但得到的回报并不多,慢慢自身的价值观念出现了扭曲,才出现“黑吃黑”事件,这恰恰暴露出,在鼓励和引导民间义务反扒行为方面,还存在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及监管、制度上的空白。

  常州心理卫生中心主任王瑞文分析认为,老周在把贼交给警方后,可能发现警方的处理力度比自己原先想象的要小得多,同时自己也难以获得物质上的满足。不排除老周可能因为一次偶尔的机会发现,抓到小偷后通过体罚、威胁等形式进行敲诈、抢劫时,既能泄愤,同时也能获得物质满足,由此就开始选择这种形式来抓贼。张 斌 毕俊星 肖 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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