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应调整作息查处盗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5日06:1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杨进)记者昨日获悉,公安部、建设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六部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治理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行为。

  通知规定,城管等执法人员可以采取调整作息时间的办法,利用重点时段对重点部位实施高密度的巡查,集中治理游商地摊及无证照经营者的非法销售活动。

  节假日为重点时段

  通知要求,各部门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治理游商地摊及无证照经营者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的问题,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时段通常为下午4时至晚9时,周末、节假日等公众休息时间等。重点部位通常包括居民区、车站码头、繁华街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电子市场、夜市、小商品批发市场、乡镇农村集贸市场等。

  在掌握规律的基础上,城管执法人员必要时可以采取调整作息时间的办法,利用重点时段对重点部位实施高密度的巡查,集中治理游商地摊及无证照经营者的非法销售活动。务必在2007年内全国大、中城市街头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现象有根本性改变。

  具体分工为建设部门负责将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者情况纳入市容建设评估体系,指导城管执法部门查处取缔游商地摊及无证照经营者。

  城管执法部门要与重点部位的有关单位签订门前管理责任书或区域管理责任书,充分发挥居委会、管委会、学校、机关、商厦、超市、饭店等单位对游商、地摊的监督举报作用,将重点地区连片管理。已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城市,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到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进行考核和管理。

  文化部门负责对音像城等音像制品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新闻出版部门负责对印刷、复制、发行、储运等环节进行监管和稽查。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取缔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的无证照经营门店,没收无证照经营门店销售的盗版、非法出版物及其相关设备工作。

  广州“三班倒”执法

  公安部门配合建设(城管)、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查处取缔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者,对相关行政部门移送的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立案侦办。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广州市城管支队,执法处一位负责人表示还没有收到该通知,他说,其实广州城管几年前就对重点地段、窗口地带进行集中整治行动,后来越来越频繁,现在已经形成了一种“抓空当”的执法方式,主要内容就是对上班之前、中午休息时间、下班以后5时至7时、深夜等时段,对早已掌握“六乱”比较严重的地段进行巡查、守点。“因为人手不够,现在很多城管队员晚上上了班,第二天又要继续加班。”

  越秀区城管大队政工科一位负责人表示也没有看到这则通知,他也介绍,现在区内一些重点地段重点时段都有人守点巡查,有些街道中队因为具体情况不同,有的实行“三班倒”,有的“两班倒”,他以前就在街道内从晚上11时一直守点到早上5时才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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