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下决心 首都3万流浪牛将入“集中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8日08:51 中国日报网站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在视“牛”为圣物的印度,“都市放牛、车牛共道”是德里首都区独特的街头一景。多年来,德里市政府为了清理这些街头“闲逛”的“神牛”,可是想了不少办法,可惜收效甚微。日前,在德里高等法院的压力下,当局不得不立下军令状,在明年8月前把横行首都的近3万流浪牛全部送入市郊的一个大型饲养场。

  ***当局打响一年“清牛战”

  据印度媒体5月25日报道,德里市政府(MCD)23日向德里高等法院递交了一份书面宣誓书,表示将在今年7月全面展开“清牛战”,并保证在明年8月前把首都新老城区的大约2.8万头牛全部送入位于德里西北郊的一个新建的超大型养牛场。为了保证转移工作的顺利进行,德里市政府还专门购置了14辆现代化的液压卡车。

  印度将在2010年举办英联邦运动会,当局为此展开了一系列整治首都的行动,包括打击街头无证经营的小贩、非法占地建房等行为,而流浪牛也是重点“治理对象”之一。德里市政府表示,首都地区大约有2300个非法饲养场,场主经常放任它们的牛在城市大街小巷自由游逛,寻找食物,给这个城市交通造成了极大威胁。

  德里市当局从2005年开始接受饲养主的申请,为他们分配在这个大型养牛场的经营区域。不过在已经收到的1373份申请中,只有427份来自真正的饲养人,而其他人则被发现只是想浑水摸鱼。申请工作将在7月结束,转移行动将随即开始。当局表示,今后如果发现饲养主在经营区以外放牛,他们将遭到重罚。

  ***“神牛”当道 人车“礼让”

  据统计,目前印度全国有2亿多头牛,占全球牛数量的近1/4,除了无家可归的无主牛,还有一部分则是被居民放在大街上自找食物的家养奶牛。

  它们有时候目无旁人地横穿马路,有时又摇头摆尾、悠哉游哉地行走在机动车道上,有时甚至干脆横卧街心,对周围事物不理不睬。各种来往车辆行人只能停下来让路,或者绕道而行。尤其是每到傍晚时分的下班高峰,也正是流浪牛成群结队准备“各寻其所”的时候,车辆和牛群混在一起几乎寸步难行,不仅阻塞交通,还给行车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牛们之所以如此“目中无人”,与印度宗教有很大关系。在10多亿印度人中,有82%是印度教教徒,而神牛崇拜是印度教的传统。许多教徒都希望自己来生投胎转世为一头牛。在印度,除了西孟邦与喀拉拉邦两个邦外,其他各地的法律都是禁止杀牛的。禁止屠宰奶牛,则是印度宪法的明文规定。

  然而,神牛崇拜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由于牛数量只增不减,生病的、年老体弱的牛往往被主人抛弃放生,城市乡村出现了大量可怜的流浪牛。它们成了疾病和垃圾的“制造源”,并使新德里这样的大都市变得像18世纪的古城,毫无现代化气息。

  ***多次“扫荡”皆受挫

  为了解决流浪牛带来的威胁,当局下决心对其进行清理整治,并成立了专门的捕牛队,准备将这些流浪牛收容之后再寻找合适的地方放养,但这一对公共环境有百利之举却遭到了当地居民的反对,导致“捕牛行动”屡屡失利。

  2005年2月,捕牛队员在数十名警察的保护下去圈捕聚集在交通干道周围的流浪牛,但却最终演变成一场骚乱,护牛心切的愤怒人群向队员和警察投掷石块,造成6名捕牛队员和3名警察在事件中受伤,“捕牛”变成了“捕人”,20多名当地民众被逮捕。

  4月28日,德里高等法院曾要求市政当局在一周内将街道上和其他公共场所中流浪的“神牛”清理出去。如果完不成任务,以后因流浪牛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从市政局员工的薪水中扣除。一位市政官员不满地说,从2003年9月到2005年3月,他们共捕获3万头流浪牛,但最终这些牛又重新走上了街头。

  “捕牛行动”受阻一方面是因为德里居民的生活当中,牛已经成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经常被当作“大型宠物”来对待。许多街头菜贩非常乐意在自己的摊上抓上一把青菜,送给神牛填饱肚子。在他们看来,人牛共处正是德里的特色;另一方面,一些奶牛户将自家奶牛放在街上吃百家食,如果被当作流浪牛而收容,就等于断了自家财路,或至少得增加些饲料成本,发出反对声音也是在所难免。

  2005年8月,德里高等法院通过了一项悬赏捉拿流浪牛法令,市政当局必须以每头牛2000卢比(约合44美元)的价格向捉牛者支付现金奖励,这比普通印度人月收入的一半还多。在“经济杠杆”的驱动下,印度街头顿时涌现出不少手持棍棒,骑着摩托的“牛仔”,搞得交通大乱。后来,不少饲养人还把自家的牛上交后领取奖金,随后又声称牛是被别人误捉的,要求政府归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下,这项计划也随之流产。

  其实德里当局早在2002年就遭到司法部门的起诉,并被法院要求清除首都的流浪牛,但至今仍未完成这一任务。新德里高等法院本月向德里市政府、新德里市政府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其明确完成计划的具体日期,这才有了德里当局的“军令状”。一名法官表示:“真是令人遗憾,市政府要在法院的诱导下才肯做他们的工作。”(康娟)

  ***相关链接:关于印度的首都名称及行政设置

  根据原印度宪法,印度首都名称是德里首都区(National Capital Territory,简称NCT,1991年修宪前称Union Territory of Delhi),属于中央直辖区。

  首都区下设两个市,分别为德里市和新德里市。德里的面积近1400平方公里,行政长官是民选产生的市长(Mayor),新德里的面积仅为40平方公里,首长是中央委派的主席(Chairperson),但人选要先征询德里 NCT政府的意见。由于印度中央政府、NCT政府所在地是新德里,因此新德里通常用来代称印度首都。

  根据印度的行政区划,大城市政府称为Municipal Corporation,中小型城市政府为MunicipalCouncil,正发展为城市的半城半乡地区政府为Nagar Panchayat,因此德里市政府被称为Municipal Corporation ofDelhi,简称MCD,而新德里政府为New Delhi Municipal Council,简称NDMC。

  (康娟整理)

  (编辑:夏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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