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六项新政不能“一俊遮百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9日01:14 正义网-检察日报

  5月28日,很多新闻媒体都报道了这样一则新闻:北京市城管局日前公布了6项行政指导措施,将以往“一步到罚”细化为“多步走”。今后,无证经营者初次违法将受到告诫,第二次被发现违法才给予处罚;而对随地吐痰等较轻微的违法行为,城管不再处以罚款。

  摆摊者不用再和城管玩“猫鼠游戏”了,黑车也不用见了城管就开足马力逃跑了,交通安全乃至社会安定多了些保证,好事!只强调强制性的行政执法变成了刚柔相济的行政执法,这是实现良好执法效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一次有益尝试,好事!

  连说了两个“好事”,但有一些疑问还是不能不提。

  我们看到,目前城管执法范围似乎有不断扩大的趋势。打开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在“城管职责”一栏中有这样的话: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13个方面。这些方面明确涉及到很多行政执法部门,难道是因为这些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才要城管来管吗?如果答案不是肯定的,那么人们就有理由问,城管的权力这么大,还与别的行政执法部门权力交叉重合,这不是越权吗?这不是机构重叠吗?此其一。

  我们看到,城管的外部监督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谁来监督城管,一直是城管执法被人们质疑最多的问题,而今这么多年过去了,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在北京城管局网站,进入“社会监督”一栏,只有“市民评城管”的页面,内容仅仅是“你对城管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这算是什么监督呢?用“评”来监督,效果可想而知。外部监督缺失,城管执法就缺乏公信力,更容易滋生执法腐败。在这样的情况下,任何温情的、人性化的举措,效果都是有限的,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既有的矛盾。此其二。

  我们还看到,北京城管新推出的行政指导措施,依然没有外部监督。行政指导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其行为的非强制性。对于城管来说,目前连强制性的执法行为都没有外部监督,非强制性执法又何谈监督呢?行政指导行为没有监督,其公信力就大打折扣。此其三。

  更重要的是,谁能保证城管的行政指导永远正确?当事人被城管错误“指导”后该向谁申诉?又如何申诉?在责任不明确、救济手段缺乏的情况下,一旦掌握不好分寸,非强制行为就极易变异成实际上的强制行为,产生损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后果。

  以上这些疑问不解决,北京城管的6项新政对于改进执法的意义必然要打一个折扣。对这样没有解决众多疑问的新举措,我们只能持谨慎乐观态度。

姜洪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