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八部委检查高耗能高污染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9日07:58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5月28日讯 记者李立全国性清理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专项大检查,将随着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的通知》展开。此次检查,将由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环保总局、统计局、银监会、电监会等八部委组成8至10个检查组,对部分省区市进行实地检查。

  通知指出,此次检查的范围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重点是钢铁、铜、铝、铅锌、水泥、电力、电石、焦炭、铁合金等行业和区域性较强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检查内容包括:落实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调控政策方面的情况;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意见的通知》方面的情况;清理和纠正在地价、税费等方面违规出台的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优惠政策的情况;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执行行业准入条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进展情况;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污染物减排和新建项目方面的情况;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品出口政策的情况。

  检查工作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地方组织自查自纠,时间从5月下旬到6月中旬;第二阶段,国务院派组检查,6月底完成;第三阶段,专项大检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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