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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彭泽:“三见面”全面衡量捕与不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0日00:41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汪毕法) 江西省彭泽县检察院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实行“三见面”制度,作为衡量对犯罪嫌疑人有无逮捕必要的参考。“三见面”制度包括:与犯罪嫌疑人见面,考察其悔罪表现及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长或学校领导见面,考察其是否具备帮教条件;与被害人见面,了解其对案件处理的看法。自去年实施该项工作制度以来,该院对符合不捕条件的8名犯罪嫌疑人果断作出不捕决定,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73名犯罪嫌疑人则坚决予以批捕。 欧阳晶 汪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