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检察工作接受人大“检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0日15:50 红网

  红网醴陵5月30日讯(通讯员 刘北斗)5月28日,醴陵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8次会议,专题审议了醴陵市人民检察院2003年以来《关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获全票通过。

  2003年以来,醴陵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省、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精神,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措施,积极查办职务犯罪行为。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48件67人;其中,查处贪污贿赂犯罪34件48人(贪污14件28人,受贿6件6人,挪用公款14件14人);反渎职侵权部门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4件19人。大案要案31件,占立案查处总数的65.8%;立案查处的贪污、贿赂案件中,涉案金额在10—50万元的有4件,50—100万元的2件,100万元以上的1件;科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2人。

  醴陵市检察院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经常性地走访人大代表或召开座谈会,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代表监督。不定期向人大常委会及其代表送发《检察工作动态》和将一些重要工作和部署向人大汇报,为人大及常委会能广泛了解检察工作和有效的监督检察工作创造条件。醴陵市人大亦高度重视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多次到检察院进行执法检查和调研,听取重大疑难案件的汇报,提出合法合理的建议。

  醴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理和其他常委们对醴陵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赞扬:检察院工作认真实在,创新发展,成绩显著,为醴陵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创建“平安和谐醴陵”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稿源:红网 作者:刘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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