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土制炸药150公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0日18:14 山西新闻网

  毛进玉孙润富分别获刑

  本报讯 (记者郝丽娟) 想以低价非法买卖土制炸药,并煞费苦心将交易时间选在了凌晨,没想到刚刚交易,就被巡逻民警抓个正着。5月25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毛进玉、孙润富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和10年。

  2006年5月7日,孙润富因需要购买炸药,遂找到毛进玉,让其帮忙购买10袋炸药,并付给毛进玉2200元。次日凌晨,二人开车到太原市赛马场北河湾附近,毛进玉找到绰号叫“四宝”的人,给了“四宝”1900元后,等一辆车号码为晋J71272的工具车开来,“四宝”和工具车司机往车上搬了重为150公斤的自制铵油炸药。几人正在交易时,被太原市职工新村派出所巡逻民警发现并抓获。

  法院认为,毛进玉、孙润富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许可,私自购买爆炸物150公斤,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买卖炸药物罪,且情节严重。因毛进玉2000年因盗窃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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