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将展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1日08:10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朱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下发通知,决定2007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

  通知要求,经过一年的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县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县政府对县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乡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流通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检测手段有保障;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0%以上;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得到整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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