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即将休渔擅捕者罚五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1日08:10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杨燕生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从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海南省海口将实行伏季休渔。渔政、公安以及工商等部门将联合监控,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休渔期间,在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除刺网、钓业和笼捕外,禁止其他所有作业类型生产。在北纬22度30分至23度30分,东经117度至120度的闽粤交界海域,除执行东海、南海伏季休渔规定外,所有灯光围网作业同时休渔。

  为了保证伏季休渔顺利进行,各部门将确保海口市应休渔船在6月1日12时前全部进港,进港休渔率达100%,实现休渔制度提出的“船进港、网封存、证集中、人上岸”的管理目标。

  伏季休渔期间,海口市海洋与渔业部门对违法休渔规定的渔船,将处以没收渔货、渔具、暂扣捕捞许可证和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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