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监测发现65种违法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1日08:10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储皖中云南省工商局对省、市媒体近期发布的广告进行监测和检查,发现65起广告严重违法,其中药品广告41起,医疗广告八起,电视购物广告八起,保健品广告八起。

  云南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气血和胶囊等27起违法药品有的是无忠告语,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作证明,并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有的则系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有的含有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有的使用“无效退款”、“安全可靠”、“最新生物药”等最高级用语;有的以讲座、栏目、新闻形式发布广告;有的隐含增强记忆力、提高学习成绩的内容;有的宣传有效率、治愈率,并与其它药品进行功效对比。

  八起违法医疗广告主要是涉及诊疗方法、疾病名称。八则电视购物广告则违反了有关规定发布丰胸、减肥、增高等内容。八则保健品广告含有宣传改善和增强性功能,内容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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