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血铅超标20人受到追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1日08:10 法制日报

  本报兰州5月30日电 记者周文馨本报去年9月曾连续报道甘肃省徽县血铅超标案件,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日前,甘肃省政府作出处理决定,20名责任人受到追究。

  2006年3月至8月,徽县水阳乡新寺村、牟坝村、刘沟村共查出368人血铅超标。经查,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自1996年建成到2004年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长期不按规定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是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同时,徽县人民政府、县环保局、县经贸局和发展计划局、陇南市环保局及其主要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经甘肃省监察厅、省纪委研究提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董事长冉宏涉嫌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其他19名有关责任人,分别作出了撤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等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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