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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富源:连环撞车事故肇事者被判三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05:4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鸿雁 刘光金) 5月28日,经云南省富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赵点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2月21日下午,赵点驾驶制动系统不合格的东风重型货车运输水泥25吨该车核载8吨经曲靖驶往富源。当日下午5时许,当车行至富源收费站时,赵点所驾车辆失控,与正常行驶的一辆轿车相撞后,又与在收费口排队等候的16辆车连环相撞,造成1死7伤、18辆车及路面不同程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赵点负事故全部责任。 鸿雁 刘光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