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情况让调研人员“触目惊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07:50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5月31日讯 记者陈丽平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张雪梅,今天和记者谈起她参与的一项留守儿童专项调研时说,尽管调研前查阅了大量材料,但调研发现的情况依然让她“触目惊心”。

  张雪梅说,调研发现,留守儿童的监护主要分为四类:由祖父母、外祖父母隔代监护;委托给亲戚朋友寄养监护;无人监护;在学校寄宿。“同父母监护相比,这几种监护都有明显的不足。”

  张雪梅认为,父母监护的缺失是目前影响留守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最大负面因素。她呼吁立法完善留守儿童的监护问题。

  

留守儿童情况让调研人员“触目惊心”

  四种监护类型都有明显不足留守儿童犯罪或受侵害情况增多11部门专项调研报告建议

  完善四大制度筑起留守儿童暖巢

  新闻延伸

  本报记者 陈丽平

  十三岁的河南省林州市少女小雁(化名)近一年来对父亲只有一个请求———她希望终日待在家里,不出大门一步,最好也不要有客人来。一百多天前,刚刚过完十三岁生日的小雁在医院生下了一个七个月大的男婴,之前,家人一直不知道她曾被同村一个四十七岁的村民强暴过。

  通过对小雁生下男婴的DNA鉴定,多次强暴她的村民杨江被警方锁定。不久前,林州市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如今,小雁的家人正期待着法律的公正裁决,但经历了诸多磨难的小雁却变得越来越自闭。

   十三岁留守儿童被“大爷”侵害

  一有空闲,小雁就会抱出纸箱里的一只黄色母猫,让它挨个儿给刚出生的四只小猫喂奶。“它们老爱争吃一个奶头,母猫另外几个奶会胀的,小猫也吃不饱。”说这话时,小雁不经意地摁了摁自己的胸部,这个十三岁的小姑娘胸前的衣服被乳汁浸得斑斑点点。“小雁一直在吃回奶药,不吃憋得慌。”小雁的奶奶抹着泪说。

  从春节到现在,小雁总共出过两次远门。第一次是春节前,去了林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次是今年5月10日,林州市法院不公开审理了她被同村村民杨江强暴的案子。按辈分,她该称呼杨江“大爷”,在法庭上,她再一次与“大爷”恶狠狠的目光相遇。

  小雁的父亲杨尚很早就和妻子张兰一起加入了外出打工的行列,女儿小雁留在家里让七十多岁的奶奶照顾。“女儿大了,也很懂事,再说有她奶奶在家,我们也放心。”杨尚回忆道。

  今年春节前夫妻俩返乡,发现女儿胖得有些不正常。心存疑问的母亲对女儿多次盘问后,最终,小雁哭着把自己被同村“大爷”杨江多次强暴的事说了出来。

  张兰和丈夫赶紧领着小雁去做检查,结果让这对农村夫妻目瞪口呆:他们刚满十三岁的女儿已经怀孕七个月了!

  杨尚夫妇赶紧报案。在警方的建议下,今年2月14日,小雁在医院引产生下一个男婴。警方在男婴身上提取DNA后,又抽取了杨江的血样。鉴定结果很快出来了,杨江与小雁是小雁所生男婴生物学父母的可能性大于99.999%。

  在法庭上,杨江承认其于2006年七八月间先后五次与小雁发生性关系,并说每次都会给小雁几块钱。而小雁则记不清究竟被强暴了几次,只记得杨江每次都吓唬她“不能跟大人说”。

  等待判决的日子里,小雁喜欢上了翻看家中墙上的挂历。6月1日是她亲手养的四只小猫满月的日子,她现在已攒了十多块钱,盘算着“在那天割些肉给母猫补补”,但她却有意忽略了,那一天,本该也是她的节日。

  父母监护缺失出现安全真空

  对于留守儿童受侵犯的问题,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张雪梅一直保持关注。她告诉记者,她也刚听说一起发生在海南省文昌市潭牛镇的留守女童被强奸案。

  女孩安某今年八岁,既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又是留守儿童。其父母之前在文昌打工,不久又把她寄养在亲戚家,到别处去打工。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的安某,被同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李某(今年才十四岁)强行性侵犯长达一年之久,却无人察觉。女孩最终将自己被凌辱之事告诉了表姐。目前检察机关已对李某提起公诉。

  “这件事对安某的伤害,恐怕一生也无法弥补。”张雪梅告诉记者,对留守女童的不幸,她有很直观的感受,因为最近她刚参加了一次调研活动。

  去年12月,按照国务院农民工办公室及农村留守儿童专题工作组的安排,由全国妇联、教育部、司法部等11个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分别带队,召集家庭教育、法律等相关领域专家分赴江苏、湖北、江西等地,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

  张雪梅去的调研地点是湖南、四川。

  张雪梅说,尽管调研前查阅了大量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的材料,但调研发现的情况让她“触目惊心”。

  据介绍,湖南和四川既是农业大省,也是劳务输出大省。近几年,湖南省留守儿童人数约为一百八十万人左右;四川省父母双方都不在身边的留守学生有三百万人左右,单方不在身边的人数更多。

  这些留守儿童由谁监护?

  张雪梅告诉记者,主要分为四类:由祖父母、外祖父母隔代监护;委托给亲戚朋友寄养监护;无人监护;在学校寄宿。

  隔代监护是留守儿童主要的生存类型,在湖南和四川有的县占到了80%以上;其次是寄养给亲属监护,在有的县里占到30%以上。

  张雪梅介绍说,在调研中,一些老师向调研组反映,由于父母监护缺失,大多数留守儿童缺乏亲情和管教,存在学习成绩欠佳、生活失助、感情缺失、心理失衡、道德失范、安全失保、易受伤害等情况。一些孩子逃学、旷课,沾染吸烟、喝酒、打架、赌博等不良行为,沉溺于网吧、电子游戏场所或娱乐场所。

  而来自公安部的调查则说明了留守儿童受到伤害的严重程度:在被拐卖的儿童当中,流动儿童占第一位,留守儿童占第二位。有些地方出现的女童被强奸的恶性案件中,也是留守女童居多。

  完善监护制度从四方面入手

  “父母监护的缺失是目前影响留守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最大负面因素。”张雪梅说,如何有效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问题,是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当务之急。解决留守儿童的监护问题,需要得到法律支持。

  张雪梅告诉记者,调研组为此提出了几方面的建议。

  “强化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的法律责任,这是首要问题。”张雪梅说,父母外出打工,虽然将孩子委托亲属看管,自己也定期交付抚养教育费用,但长期不回家探望和履行其他义务,也属于履行监护职责不全面。因此,在修改有关法律时,必须进一步强化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

  “完善委托监护制度。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已经确认了委托监护的合法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了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委托监护制度。但是,对委托监护制度的规定还不完善,缺乏操作性。”张雪梅说,比如,法定监护人和委托监护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委托监护人必须具备什么条件?哪些监护职责可以委托给他人行使?哪些职责必须法定监护人自己履行?委托后监护人还要承担哪些义务?谁来监督委托监护人履行职责等等,都需要法律给以规范。

  “最重要的是要确立对监护人进行监督的法律制度。”张雪梅说,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是不是依法履行了职责?履行监护职责中是不是存在虐待、忽视、遗弃等侵害孩子权利的行为?家庭以外的人很难知情。“这也是为什么留守儿童往往被监护人虐待、侵犯多次或多年,一直很难被人发现的原因。”

  “因此,对监护人履行职责建立监督制度非常重要和必要,对于委托监护的家庭更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张雪梅建议,在基层社区中,监督人可以由居委会、村委会的成员担任,监督人有权利和义务去了解、调查监护人、委托监护人对孩子是否依法履行职责及有无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现有侵害孩子合法权益的情况出现,监督人应当及时劝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和报案。

  “最后一个办法是建立国家监护制度。建议尽快在立法中明确国家监护的概念和制度,对于监护人死亡或事实上无人监护的留守儿童,由国家担任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能。”张雪梅说。

  “调研报告已提交有关部门。”张雪梅说,她希望留守儿童监护问题能引起各方面的高度关注,更希望解决这一问题能够有立法支持。

  本报北京5月31日讯

   编后

  这是一群年龄不到十四岁、规模却足有两千万的群体。他们的父母,在城市里打拼;他们留守老家,或是隔辈陪伴,或是托给亲戚。

  人们常常用诸如“解决农村问题难度很大”、“打破二元结构困难重重”、“解决农民工子弟进城入学牵涉面广”等理由,来解释相关体制性障碍。但无法回避的是,在等候这些“根本性”变革成功的过程中,这些留守儿童也在成长。他们,等不及了。

  在儿童的心灵中,种下冷漠,不可能收获美好;种下失望,不可能收获希望。两千多万留守儿童问题,如果解决不好,让他们成为问题儿童、问题少年,直至问题公民,这种结果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我们希望,留守儿童问题能在国家和全社会的关注下尽快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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