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桥泥头车司机要“回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2日06:30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何雪华) 5月14日中午泥头车侧翻堵桥事件有了处罚结果。交警前天公布处理结果——闯祸司机“四罪并罚”一次记扣11分,罚款1550元,而他半个月内被扣13分要“回炉”;事故车辆所属企业被罚款5000元。

  前天,广州市天河交警大队召开事故通报会。据悉,5月14日中午2时许,一辆牌号为粤AB3788的泥头车在广州大桥二沙岛路段侧翻,车身和从车内倾倒出来的余泥整整占据了双向三条车道,导致广州大道双向甚至沙河立交等周边主干大面积塞车4个小时(详见时报5月15日报道)。

  交警调查发现,当时泥头车司机高付元(男,39岁,四川内江人)不但违反时间禁令驾驶泥头车,而且驾驶的重货自卸泥头车所装余泥严重超载(核载16970公斤,实载26800公斤,超重55.6%),在桥上行驶速度达到56.7公里/小时。1时50分左右,泥头车由北往南行驶到广州大桥,避让其他车辆采取措施不当,再加上泥头车严重超载,致使泥头车侧翻。

  深入调查后交警发现,这辆肇事的粤AB3788的泥头车可谓交通违法大户,自2004年7月至今已因交通违法被处罚62次。泥头车司机高付元自2005年9月以来共有11宗交通违法行为,最近一次发生在今年5月7日,被处罚款200元,扣2分。

  据警方开出的《处罚决定书》,高付元当日驾驶粤AB3788泥头车共“犯”超载、违反禁令指令、不按照设置警告标志、遗洒载运物等四项“罪名”,合并罚款1550元,扣11分。加上5月7日被扣2分,高付元在半月时间内已被扣13分,天河交警决定,送高付元“回炉”,去市车管所参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规章相关知识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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