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举报涉爆涉枪最高奖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2日06:30 信息时报

  

公安部:举报涉爆涉枪最高奖1万
去年开展的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中,公安部共发放奖金61.4万元。时报记者 陆明杰 摄时报讯 公安部1日公布《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奖励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公安部将拿出专门经费,对群众举报查实的将给予奖励,有重大贡献的将获得最高奖励1万元。

  据公安部治安局负责人介绍,在去年开展的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中,公安部曾先后奖励了225名举报有功人员,共计发放奖金61.4万元。

  新出台的奖励标准从三个方面予以明确: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炸药10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3000克,雷管30枚,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3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军用枪1支,民用枪或者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2支,仿真枪10支或者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10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爆涉枪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这位负责人介绍,公安部将采用信件、电子邮箱和电话三种方式接受群众举报。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邮政编码100741;举报电子邮箱gabzbjq@sina.com;举报电话010-58186722。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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