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洗衣粉被指虚假广告 郭冬临南京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2日07:30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代言洗衣粉被指虚假广告郭冬临南京成被告

  本报讯 市民李先生买了一袋汰渍洗衣粉,不料发现洗衣粉的效果并没有广告片中所说的那么明显。他认为洗衣粉的代言人郭冬临做了虚假广告,遂将郭冬临告上了法庭。昨日下午,南京白下法院审理了此案,郭冬临的代理人则认为这名男子告错了人,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原告:洗衣粉洗不净污渍

  李先生是南京白下区人,他在2007年3月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洗衣粉的广告,其中有郭冬临说的话“冬天有汰渍,天天吃火锅”。画面中显示,衣服沾上污渍后,用了汰渍洗衣粉,污渍能迅速去除。于是他立即到超市买了一袋汰渍洗衣粉,然而令他非常气愤的是,洗去污渍的效果并不明显,甚至还不如一块普通的香皂。他认为郭冬临是一个知名人物,利用他的名人身份误导了消费者,其实是做了虚假广告,违反了相关法规,给他造成了损失。因此他起诉到白下法院,要求郭冬临立即停止夸大宣传汰渍洗衣粉功效的广告;在省级以上的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2元,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昨天在法庭上,记者了解到,李先生其实也是江苏法德永衡的一名律师。他向法庭递交了一个光盘,其中有当时的广告片段,还有一段就是他试验的过程。记者在画面上看到李先生将火锅酱涂到衣服上,然后放在泡有汰渍洗衣粉的水里,李先生反复地搓洗,但衣服上依然有明显的污渍。

  同时李先生还带了那一袋洗衣粉,记者注意到这是汰渍净白去渍洗衣粉,柠檬清新香型,上面有广告语,“去油渍如洗洁精,衣服洁静又清香。”

  被告:郭没说效果好的话

  昨天郭冬临本人并没有来,他的代理人是南京刘洪律师事务所的王卫东律师,他指出,李先生实在是告错了人。因为在这一广告片中,郭冬临总共才说了三句话,第一句话是,“冬天到了,污渍是不是很难洗,走,跟我来。”这一句话并没有涉及洗衣粉效果好,然后就是一个中年女子洗衣服,郭冬临说“净白去渍,就用冷水,能不能把它洗干净?”这句也没有说洗衣粉的效果好,最后女子把衣服洗干净后,郭冬临和其他人一起说“冬天有汰渍,天天吃火锅”。而这是一句中性的台词,并没有强烈的感情色彩。

  王律师表示,这个广告片中总共有6名演员,而郭冬临演的角色始终没有说产品是如何的棒,其中一名女子的台词则是“真是不敢相信,真的很不错”。所以广告片没有把宣传洗衣粉功效的任务交给郭冬临,而是交给了另一女子。郭冬临没有出现“我认为”、“我推荐”等具有混淆性的词语来诱导观众。所以李先生就是要告,也是告广告片制作人。王律师还特别强调,郭冬临并不是洗衣粉的代言人,而是被广告组聘用的,郭冬临只是在广告片中演了一个角色而已,他只能承担他所演角色的责任,其他人所说的话与他没有关系。“既然你说郭冬临做了虚假广告,那你说他究竟是哪一句话说了假话。”王律师责问李先生。

  李先生则对他的话做了反驳,他认为郭冬临是一个名人,整个广告片中他没有说什么功效的话,但是他利用他的名气使他的表演具有了代言的作用,他巨额的广告费也使他与其他五个演员不可相提并论。虽然他说的都是中性的话,但不能割裂地来看他每一句话的作用,他的表演是一个整体,实际上就是为了推销洗衣粉。

  原告申请对洗衣粉做质量鉴定

  

  据李律师介绍,此广告片是2005年底在成都拍摄的,2006年开始播出。郭冬临当时接这一个广告片的时候是非常谨慎的,公司拿了一份试验鉴定报告,表明洗衣粉质量是过关的,郭冬临才答应拍摄广告。所以李律师认为,郭冬临虽然是名人,但他在洗衣粉方面并不是专家,他在道德上是无可指责的。同时他还指出,李先生自己的试验,洗衣服不合要求,应当按要求先泡15分钟,而片子前后才4分钟。

  李先生则指出,其实他泡了20分钟,中间都剪去了。最关键的是洗衣粉质量不过关,他认为这份报告是厂家单方面委托相关机构做出的鉴定,因此并不具有权威性,最后他要求法庭另请机构对他买的洗衣粉做质量鉴定。

  昨日,双方不同意调解,法庭并没有当庭宣判。 (白法 小英 民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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