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鬼妻成为商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15:30 南方周末

  ■记者手记

  □本报记者 柴会群

  我得承认,即使是经过二十多天的调查,我仍无法对“杀人卖鬼妻”现象作出合理和充分的解释。但我知道,这种写满残忍和愚昧的行为,绝非宋天堂一例。其中公开报道者有:

  2004年10月,山西省霍州市一位叫李玉婷的13岁女孩失踪。当地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在一座墓穴里发现了她的尸体。尸体穿着一套喜庆的红色衣服。凶手是同村的汤素梅。

  从2006年10月到12月间,陕西省延川县眼岔寺乡芦则洼村杨东艳伙同惠宝海先后两次为出售女尸设局杀人,并通过“中间人”销售到山西配“阴婚”,其中一人为智障女子,一人为坐台小姐。

  在杀人配阴婚案例中,被害人或为精神病人,或为坐台小姐,皆属弱势群体,由于身份的特殊,失踪之后,家人通常很少报案,警方也难以破案。因此,在街头张贴的那些寻人启事后面,我不知道还掩盖着多少类似的惨剧。

  在采访期间,我曾专门就这种事打电话给山东老家农村的母亲,她说娶“鬼妻”(我们当地称为“配阴婚”)在我们那里也很盛行。并一口气给我举了多个例子:

  前年,本村有个小孩淹死,结果立即有多人给他们家打电话,问要不要“鬼妻”,那人家开始没有要。不过今年还是给儿子找了一个,是邻村一个出

车祸的护士,花了1.5万。

  我家邻居的妻弟,去年因病去世,妻子改嫁,过继来的儿子花一万元给父亲娶的“鬼妻”,竟是一个只有9岁的小女孩。其实妻子本来打算死了之后回来与前夫合葬,但过继儿子因不同意其改嫁之故,便用这种做法来对其羞辱。

  而我外婆家那个村,有个有钱人家的女儿在工地上被装载机压死,结果村里另一户有钱人,打算出5万元娶来给同样因意外死去的儿子做“鬼妻”。女方家因为有钱,只收了2.6万……

  这些离我很近的案例,或许有助于解释为什么会出现“杀人卖鬼妻”:当一个蕴含暴利的市场形成的时候,有人自然甘冒任何风险。盗尸和杀人,均不过是这一奇特市场发展的衍生品。

  有人将“鬼妻”市场形成的原因,归咎于屡屡发生的

矿难。理由是某些产煤大省,往往也是“鬼妻”大省。在我看来,矿难顶多是“鬼妻”市场的一副催化剂,它直接加速了鬼妻需求,从而刺激这个市场的壮大。不过它并不是根本原因。

  根本原因,在于我们根深蒂固的丧葬文化,以及这背后透出的人们精神世界的贫瘠。我相信,当悲伤的人们难以从生者身上找到慰藉的时候,或许只能求助于鬼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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