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创造国企改革吉林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01:55 光明网-光明日报

  本报讯(记者曾毅)为期两年的吉林省国企改革攻坚战创造了国企改革吉林模式,也走出了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新路。

  与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节拍同步,吉林省在2005年年初宣布,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全省816户国有工业企业的改制任务。由此,吉林省整体推进,开始了国企改革攻坚战。

  改革之初,吉林省委、省政府就确定了改革有利于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利益、调动改革积极性的“三个有利于”原则。在清查资产、债务、人员,制定改革预案的基础上,吉林省出台了涉及改革成本、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鼓励域外资本和民营资本参与等7个方面的政策及多条补充政策,为改革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筹措改革成本。改革需要成本,钱从何来?吉林省采取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资产变现、国有股权转让、债务处理、招商引资、财政注入、减免税费、利用政策化解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改革成本。改制期间,全省筹措支付改革成本223亿元。

  化解金融债务。面对老国企发生的巨额金融债务,吉林省除积极利用国家政策性破产进行呆账核销以及对严重资不抵债企业实施依法破产外,还确定了“政府主导,搭建平台,区分情况,逐户落实,分批处置”的总体思路,截至去年底,吉林省集中组织了47.5亿元金融不良资产的回购处置工作。

  妥善安置职工。抓住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的政策机遇,吉林省通过并轨试点促进企业改制,基本完成了职工劳动关系的转换。改制前处于下、离岗的职工全部参加社保并轨试点,在岗职工按照标准采取现金、股权、债权等方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改制前企业的23.5万在岗职工,改制后有22.5万人重新上岗,与改制后企业建立了新型劳动关系。

  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分离移交经费由省财政承担,其他机构采取市场化分离。截至去年底,全省共有383所企业办中小学和12个公安机构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分离移交了3万余名教师和公安民警,妥善落实了分离移交企业办学校的退休教师待遇,省级财政为此拨付移交资金5亿元。

  因企制宜,一厂一策。吉林夹皮沟金矿产权整体出售,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以2.6亿元中标,当年就实现利润1826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通钢集团与民营企业建龙集团增资重组,企业总资产增加70亿元,相当于用18亿元的国有资本控制了172亿元的资产。吉

  林炭素集团通过向中钢集团转让上市公司股权解决了6亿元大股东占用问题,通过以资产抵债和打折回购方式化解了工商银行10多亿元的巨额不良金融债务,并用债务重组收益支付了股改对价,成为国内首个成功地将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及股权分置改革相结合的国企改制案例。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维护职工的基本合法权益,吉林省国企改革实行了阳光操作。在具体运行上,做到改革政策、改革方案、职工安置、补偿金标准同职工“四个见面”。截至去年底,包括816户工业企业在内的全省3228户国企完成改制,98万名职工得到安置。改制后,全省规模以上国有工业企业国有股比重由80%下降到36%,而资产总量增加了40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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