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务车“减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06:2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对公务车超编、超标配备等问题进行规范和改进,其中明确规定: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

  按通知要求,正省级干部配备排气量在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副省级干部配备排气量在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一般公务用车则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与此同时,省直机关不得擅自使用各项财政资金、非税收入、社会捐赠等资金购置车辆,也不得自行调拨、转让和变卖现用公务车。(据《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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