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亲自调解 断臂之后的官司火速办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07:1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胡勇谋 通讯员王志强 刘卫红 实习生钱路萍)听说坐在病床前的矮凳子上微笑的人是法院院长,被撞掉了左胳膊的胡师傅,忙伸出右手来迎接。院长胡兆满赶紧按住他的手,示意他好好休息。

  “如果按部就班打官司,或许老胡已经不在了!”昨日,胡师傅的妻子抹着眼泪说。

  5月13日,胡师傅驾驶“亚泰”轮在江苏苏南运河水域,与史某驾驶的“苏盐货”轮相撞。在猛烈的撞击下,正在驾驶室内的胡师傅盆骨骨折,左胳膊被截肢,花掉医药费近9万元。筹措后续治疗费用如火烧眉毛般急迫,而史某仅支付了1万元医药费就不再露面。

  胡师傅的妻子来到武汉海事法院告状,听说一个简单的民事案件,即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也要3个月,以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则为6个月。如果一方不服一审判决再上诉,等待的时间就更长了。她一下子坐在地上大哭了起来:“我丈夫没救了!”

  这个情景传到院长胡兆满耳中,他说:“我去调解看看。”

  7月6日,胡兆满率合议庭成员驱车600多公里,赶到安徽芜湖第二人民医院看望胡某,详细地了解了情况。次日是周六,他们又赶到史某处。史某得知院长来了,点头同意调解。史某得知他要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将先前认可的10万元赔偿金额涨到17万元;胡师傅听说史某也是举债开船、家境贫寒,将赔偿要求从36万元降到20万元。原先3倍多的差距眼看就要拉平了。

  “就18万元!一个月内付清。”最后,胡兆满牵起了双方的手,赔偿协议达成了。

  打官司花费的时间长,对这种等着救命的官司一定要特事特办。从此,武汉海事法院多了一条院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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