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郑筱萸被处死,岂独个人悲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20:00 光明网
张铁鹰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7月10日在北京被执行死刑。(7月10日《人民网》)

  郑筱萸被执行死刑,是其个人的人生悲剧。作为受党培养多年的高级领导干部,作为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郑筱萸不是利用的中的权力为民造福,为社会谋利,却利用事关国家和民生大计的药品监管权进行权钱交易,置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于不顾,多次收受制药企业的贿赂,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并且玩忽职守,致使国家药品监管严重失序,给公众用药安全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和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郑筱萸被判处死刑,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郑筱萸被判死刑,是其家庭的悲剧。郑筱萸腐化堕落直到被判死刑,让其亲属遭受了巨大的精神创伤;郑筱萸的以权谋私也直接毁了自己的家庭。郑筱萸将手中的权力变作自己的“摇钱树”,一方面自己大捞特捞,另一方面通过妻子和儿子收受贿赂,并纵容妻儿非法谋利。结果,不仅把自己送上不归路,而且也把妻儿送入了监狱。一个曾经令人羡慕的家庭彻底毁灭。

  郑筱萸被判处死刑,也是整个药监系统的悲剧。作为国家药监系统的“掌门人”,郑筱萸的以权谋私和玩忽职守,导致上行下效,使得药监系统成了腐败的“重灾区”,在过去的几年中,从国家药监局到各级地方药监局,一大批官员被绳之以法。比如,浙江省原药监局局长周航、吉林省药监局原副局长于庆香、陕西省药监局原助理巡视员米养素等。郑筱萸的腐败既给药监工作造成巨大的损失,也使药监部门的形象受到了极大损害。尽管郑筱萸被捕后,国家药监局开展了“整顿机关作风,整改监管工作,重塑队伍形象”的集中教育活动,但药监队伍形象重塑任重道远。

  郑筱萸被判死刑,也是整个社会的悲剧。郑筱萸的腐败,导致药品监管失范,造成群众用药风险陡增。近年重大药害事故频频发生,如“齐二药”假药案、“欣弗”事件和“佰易”事件等等。这些事件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都是药品监管失范的必然结果。几乎每一起事件的发生,都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带来极大的伤害,有的甚至造成多人无辜死亡,制造了一起起人间悲剧,既破坏了社会和谐,也影响了经济发展。

  郑筱萸死有余辜,可郑筱萸悲剧的发生源于制度的缺失,如果不从制度上形成有效的防范氛围,前“腐”后继的情况还会重演,有人可能会步郑筱萸的后尘,甚至成为“第二个郑筱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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