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集中整治收缴流散爆炸物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08:06 法制日报

  本报济南7月18日电从7月中旬开始,山东省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爆炸物品集中整治行动,收缴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

  这次集中整治的对象,包括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各个环节。公安部门正在严格审核涉爆单位销售、购买和使用手续,对没有许可手续或手续不齐全的,存在违法违规购销行为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使用单位存在乱存、乱放爆炸物品行为的,要责令当场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吊销有关许可证件。

  在开展安全检查的同时,公安民警还要深入基层特别是重点区域和村庄,逐村逐户督促群众上交爆炸物品,对国家确定关停的小煤窑、小矿山、小采石场等单位剩余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核查,依法妥善处置。对检查收缴和办案时发现的私制炸药、无编号雷管,要彻底查清来源,并通过追查源头端掉非法制贩、销售窝点,捣毁贩卖网络。

  孟李生 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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