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撞死老人赔700元赔偿标准28年不变引争议 铁路事故赔偿有望涨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3:25 大河网-河南商报

  商报讯8日,成都一老人被列车撞死,按28年不变的赔偿标准,铁路部门仅赔偿700元,引来了社会各界一片质疑声。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审定《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赔偿过低有望成为历史。

  铁路事故赔偿标准28年不变

  根据1979年制定的《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铁路路基上行走、乘凉、坐卧钢轨等引发的伤残,由铁路部门酌情给予一次性救济费50至150元;死亡者,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铁路部门酌情给予80至150元火葬费或埋葬费;还可酌情给予一次性救济费100~150元。受害者家属因处理后事产生的生活费,可由其单位补偿粮票。

  据了解,如今仅火葬费,平均花费就得数千元。至于粮票等补偿规定,更是早就过时了。有专家指出,这些年来,火车票的价格涨了20多倍,为什么铁路赔偿标准却几十年都不变呢?

  《条例》出台《规定》将废止

  今年6月中旬,重庆律师段茂兵曾上书铁道部,要求修改《规定》增加铁路伤害赔偿。

  日前,铁道部政策法规司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铁道部也意识到《规定》所出现的问题,现正协助国务院法制办,制定《条例》草案,草案已原则性审议通过,不久将会付诸实施,届时《规定》将废止。由于《条例》尚未施行,法规司拒绝透露具体新的赔偿标准。(据《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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