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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日前发布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规定高温岗位劳动者津贴每天不得少于10元。上海《关于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摄氏度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天不低于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