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团省委联合表彰北园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5:4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7月19日讯(记者 宋姝辉)今天上午,省高院、团省委联合在天桥区政府礼堂召开表彰会,对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北园法庭进行表彰并授牌。市法院、天桥区委分别作出了《关于开展向北园法庭学习活动的决定》。

  近年来,天桥区北园法庭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为当事人尽心竭力解难事,为区域经济发展坚持不懈做好事,赢得了广泛赞誉,相继被团省委授予“青年文明号”、被省法院授予“人民满意法庭”,先后多次荣立集体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200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庭”称号;最近又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团中央联合命名为“全国文明青年号”。表彰会上,天桥区奖励北园法庭10万元。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家政在表彰会上讲话,要求全市法院系统要以北园法庭青年法官为榜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市法院院长李静主持表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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