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三种矿石资源税涨3--16倍 资源税改革大幕拉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8:26 无锡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指出,自8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三种矿石产品资源税率涨幅达3倍到16倍,是我国自1994年开征资源税以来最大幅度的调整。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对经济影响深远的资源税改革大幕已经拉开。

  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目前我国资源税征税品目有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这次资源税税率上调,是国家适应经济发展客观要求采取的必然举措。”中国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说。

  刘尚希介绍说,目前我国资源税税制有不尽合理之处,主要体现在税率过低,计征方式不合理。税率过低将导致资源价格进入市场的成本过低,不利于企业和国家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量计征的征收方式,则不能凸显资源的稀缺性特征。

  据介绍,我国目前经济增长方式依然属粗放型增长,经济发展过于依赖资源和

能源的消耗,其带来的结果是不但增长的实际效率低下,而且污染了环境,并且还带来盲目投资的高增长。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李晓超19日在统计局新闻发布会上称,由于部分行业投资成本比较低,准入门槛不高,部分资源产品的成本较低,导致了一些企业对这些行业的投资的增加。

  能源专家姜鑫民指出,我国目前资源的使用成本低,导致资源在大量开采利用的情况中实际利用效率不高,这是造成我国经济粗放式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

  “资源税改革迫在眉睫,此次税率上调其实就是国家资源税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刘尚希认为,以提高税率和改从量计征变从价计征为内容的资源税改革,将更好体现国家通过税收杠杆调节经济的功能,有利于国家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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