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频现“拍书一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16:18 厦门网-厦门晚报

  

书店频现“拍书一族”

  文/ 周湘瑜 图/ 刘东华

  实习生 黄文水 通讯员 杨智明

  “为什么不能拍?”小杨是厦门图书文化城的营业员,每每碰到顾客这样的反问,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好。

  昨天,小杨跟记者说,近来,“拍书一族”频现书城,越来越多的人拿着数码相机和可拍照手机,在书城里光拍书,不买书。小杨不知道,“拍书”的行为到底允许不允许。

  “没有毁坏书籍

  拍几张照片算什么”

  小杨介绍,在书城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形:顾客拿着书拍起来,店员去制止,顾客会辩称,自己并没有毁坏书籍,拍几张照片算什么。他们还会反问小杨:“为什么不能拍?”按照书城的规定,书店内是不能随便拍照的。

  阿涛就拍过书。有一次在书店,他看中了一本书里的一些内容,可没带笔,不能抄;又没带钱,好在身上有个相机,就拍了下来。阿涛说,即便是带了纸笔,也没拍下来快。“我觉得可以拍啊,数码相机还没出来以前,有人用抄的,正常现象嘛,科技进步快而已。”

  拍书在书店确实盛行。特别是一些家庭主妇,喜欢拍一些医疗保健知识、菜谱、美容知识什么的。“书店里的很多书籍,本来是以插图或创意取胜,拍去了精华部分,它对读者的吸引力也就没有了。”小杨说,书城不是图书馆,如果只拍不买,书店的潜在收益受到很大影响。

  “不准拍照”的标语

  被人撕了

  拍书的情况在其他书店也有不少。光合作用书房莲花店工作人员介绍,书店内部有规定,不允许拍照,店里还做了一个类似于“公众场合不准拍照”的提醒图标,前几天刚被人给撕了。厦门外图书店没有明显的标志告诫读者不能拍照,但“拍书”是不允许的。工作人员介绍,拍“装潢设计作品”的人最多。

  不但有人拍书,抄书人也很多。书城里的营业员还碰到过这样的事,有人跟女营业员说:“小姐,麻烦你给我一支笔,一张纸,我想把这段抄下来。”营业员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傻了。记者昨日在文化城看到,有不少市民拿着纸笔在抄书,营业员并不会特别加以阻拦。一位长发女子,拿着一本食谱和一张小纸片,埋头苦抄。

  书店左右为难

  小杨这么认为:消费者理应遵守书店的规定。在出售图书之前,书籍应归书店所有,书店拥有对书籍的使用和支配权利,拍书者无偿使用书籍,可视为侵犯了书店的所有权,可追究其相应责任。

  厦门图书文化城副总经理李碧珠说,拍书、抄书,对于出版社、作者来说,都是很不尊重的行为。

  李碧珠说,书城一直在谋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他们甚至想过,放复印机在书城。可是,复印如果需要付费,顾客肯定不愿意去;如果不付费,书城要承担的风险又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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