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电梯 腿莫名受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9日10:03 南方日报

  乘电梯 腿莫名受伤

  女童家长与商场达成调解

  本报讯 (记者/吴永奎 通讯员/李云昌 龚学海)一名3岁女童在商场乘电梯时被划伤右脚,家长认为是商场的电梯存在安全隐患,而商场则表示电梯是正常运作,不存在隐患。在宝安区消委会的调解下,商场作了适当补偿。

  据小女孩的妈妈周女士介绍,她家住惠州,最近带着3岁的女儿到深圳亲戚家玩。今年6月3日,她带着孩子到西乡某商场购物,手牵着孩子乘楼梯式电梯下楼,突然孩子大哭,她一看,发现孩子右腿被划了一道血口。她赶紧把孩子往医院送,医生给孩子伤口缝了3针。周女士称,孩子在电梯上没跳动过,而且前后都有亲戚看护,不知怎么就划了道血口出来。她托朋友去找商场协商解决,希望商场能调查清楚电梯是否存在安全问题,但是商场一直拖延不予处理。无奈之下,周女士将此事投诉到宝安区消委会,要求该商场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1814元。

  8月6日,宝安区消委会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接到周女士的投诉后,消委会立即联系双方进行现场调解。该商场负责人表示商场电梯是正常运作,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而且商场也有提示,乘电梯要照顾好小孩。在消委会调解下,商场负责人最终表示,由于孩子是在商场受伤的,商场愿意补偿周女士1000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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