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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乡警察”须防执法徇乡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2:06 新京报
■ 专家观点 本报讯 “从管理的角度来讲,‘老乡警察’对流动人口肯定比当地的警察更具亲和力。”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毛寿龙昨晚表示。 毛寿龙认为,“老乡警察”对老乡的情况更熟悉,更了解他们的想法,更容易沟通,也容易寻找出有前科的容易犯罪的个体,能将“事后协助”变为“事前协助”。作为一种政府部门的派出制度,“老乡警察”是一种“驻外公民服务处”的性质。“‘老乡警察’不应该经常以一种抓坏人的姿态出现。”毛寿龙希望,“老乡警察”的协助工作应该以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为主,同时兼顾打击违法犯罪。 针对拟推行的“老乡警察”新制度,也有一些专家表示忧虑。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提醒,该制度应考虑执法的公正性。 夏学銮认为,在“乡土意识”、“乡土情结”的环境中,一些“老乡警察”会因为“乡情”而影响其执法的公正性,而且也不利于流动人口与当地社会的融合。“虽然这可能会是个别情况,但也应该有所防范。” 夏学銮表示,目前首要还是提高民警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因为流入地民警的素质和水平如果很高,同样也能管理好流动人口。 本组稿件/本报记者 张太凌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