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退人员养老金将重算 增发养老金9月初发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0日07:54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新退人员养老金将重算增发养老金9月初发放

  8月23日,我省公布了2007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除去倾斜因素,全省人均每月增发106元。此次养老金调整涉及到我省300余万退休人员,加上各地调整情况不同,公众对养老金的增发办法、增发额度、享受途径、今后待遇等存有不少疑问。昨日,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走进中国江苏网,就社会上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回答了公众的疑问。

  [权威解释]

  基金保障能力增强确保养老金发放

  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养老保险事业取得很大进展。1998年至2006年底,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由89.99亿元增加到406.31亿元,各级财政补助由0.14亿元增加到20.05亿元。基金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这为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适时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供了基础条件。

  该负责人说,1998年至2006年底,全省参保离退休人数由167.29万人增加到302.38万人,增长80.75%;月人均养老金从1998年的460元左右提高到2007年调整后的1066元,增长131.74%;基本养老金发放额由96.2亿元增加到336.49亿元,增长249.78%。

   增发养老金与“系数”挂钩符合省情

  

  对于公众普遍关心的养老金增发为什么要与“调整系数”挂钩这一问题,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我省苏南、苏中、苏北经济发展差距较为明显,甚至同一个市范围内,市区和郊县也往往在人均GDP、人均可支配收入、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水平、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财政支付能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这些因素综合作用,决定了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客观上存在一定的地区差异。

  为了使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总体水平基本相适应,养老金调整时,我省采用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直接相关、比较能反映各地经济发展实际状况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参数,确定各地的“调整系数”(即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与全省在岗平均工资的比值),从调整总额度中拿出一部分与之挂钩,来反映地区调整水平差异。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个差异并非一成不变,随着我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差异逐步接近,在岗职工工资水平缩小,地区间的养老金水平也会随之趋于均衡。据了解,目前与我省省情相似的省份,如广东、山东、浙江等省,多年来也都采用体现地区差别的办法调整养老金,只是具体的做法或称呼略有不同。

  记者了解到,为了缩小地区差距,今年我省养老金调整时,提高了全省统一标准部分在调整总水平中的比重,这部分约占总水平的42.5%,比2006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左右。

   如何缩小与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差距

  

  当前,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与机关事业单位同条件人员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公众普遍关心,今后该如何缩小这种差距。

  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说,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与机关事业单位同条件人员相比差距过大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正在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这是多年来逐步形成的,与我国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有关,解决起来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从地方劳动保障部门角度来说,缓解这一问题的措施在于,建立并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物价指数变动以及在岗职工工资增长情况,及时调整养老金。同时,改革和完善养老金计发办法,完善“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使参保人员增强缴费意识,转变早退休、早领钱的模糊观念,相应提高其养老金水平。我省即将颁布的《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36号)会对这两个方面做出很明确的规定。

  从国家层面说,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几个方面加以考虑:一是从理顺收入分配关系、缓解收入分配矛盾入手,在研究和制定收入分配政策时,统筹考虑解决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差距过大问题。二是在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使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制度上、管理上相互衔接,化解因制度不同、管理不同、资金来源不同等造成的不平衡的矛盾。三是加快企业年金制度建设,发展商业保险,尽快形成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总体水平。

  [最热问题]

  20余万“新退”人员养老金将重算

  

  [问] 今年7月份刚退休的职工,不在此次调整范围,但我想问:1、为什么7月份退休工资计算中的基础部分,与6月份以前退休的是按同一标准,即按2005年的社会平均工资计算,而不是按2006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执行?2、省政府40号文件已经公布了,什么时候开始按新方法计算基础部分养老金?3、按新方法计算基础部分养老金,如果有所增加,以前的是否会补发?

  [记者旁白] 这个问题,正是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之间的新退休人员最关心的。记者了解到,这个问题涉及到的这部分新退休人员,到今年6月底,全省已达到20余万人。

  [答] 1、今年7月以后的退休人员计发基本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和上年度一样,是因为国发[2005]38号文对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计发办法做了重大改革,我省决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计发办法。由于原涉及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的139号令一直处于修改之中,劳动保障部门还不能实际操作执行。现在新的计发办法已由省人民政府36号令颁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尽快修订原来的计发程序,兑现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实行新计发办法后的5年,为新老办法的过渡期。在这个过渡期内,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仍按老办法计发的标准给退休人员发放;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高出部分需打折,按退休年度所对应的比例发给,并逐年增大,以保证过渡期中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平稳过渡。按国家劳动保障部的规定,老办法的计发基数封定在2006年,以后不再调整;新办法的计发基数,则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执行。因为现在的计发办法还是老办法,所以仍延用了2006年的基数。在近期内,我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会按新办法,为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每位职工再重新计算一次养老金,按“新办法”计算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退休人员,会再增加一部分养老金,并从领取养老金之月起,补发到退休人员手中,请大家放心。

   为什么最高档次只设到35年以上

  

  [问] 根据这两年增发养老金的档次,为什么最高档次只设置到35年以上,就不再向上设了?像我这样的退休老人,有45年交费年限,不是白白多缴了好多年?

  [答] 现行的企业退休待遇计发中包含了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两大因素。因此,一个退休人员在基本养老金计发时,其缴费年限的多少是与养老金的多少有紧密关联的。也就是说,有45年的缴费年限,在基本养老金计发时就已经体现出来了。

  关于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中的缴费年限划分问题,我省自2001年来都是分为不满15年、15—19年、20—24年、25—29年、30—34年和35年以上共六个档次,最高档为35年以上,没再往上划分,主要是考虑按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女职工一般都达不到40年;男职工中,大学毕业生也达不到40年以上的工龄。另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计发退休费时,35年工龄是最高限,劳动保障部在部署养老金调整时,对缴费年限的划分最高定在35年。

  高级职称退休科技人员有哪些

  

  [问] 今年养老金调整时,对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等四类人员进行了倾斜,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70元,副高60元。那么,哪些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属于高级职称呢?

  [答] 省劳动保障厅有关人士表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分为副高和正高职称,副高职称人员主要包括: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副主任医师、副教授、高级讲师、高级农艺师、副译审、副研究馆员、副编辑、主任记者、二级律师及公证员等。正高职称人员主要包括:教授级高工、研究员、主任医师、教授及相当职务、农业推广研究员、译审、研究馆员、编审、高级记者、一级律师及公证员等。1985年省政府认定的省服务系统的特级技师,不属于高级职称。本报记者 于英杰

  [典型个案]

  晚退休半年养老金反少25.7元

  崔女士和同事是在70年代同月同日进厂的,同事于2004年3月份退休,缴费年限是33年1个月,崔女士则在2004年9月份退休,缴费年限是33年7个月。退休时,崔女士和同事工种等条件一样,由于崔女士有职称,退休工资比同事高几十元。变化在于,2004年下半年增发养老金,因为同事是在当年6月30日以前退休的,就享受到了;崔女士是6月30日以后退休的,当年增发的养老金就没享受到。这样,同事每月养老金总额一下子比自己多25.7元。后来每年增发的部分,两人都享受到了,而且额度也一样,但这个25.7元的差距始终存在。崔女士认为,既然养老金发放与缴费年限挂钩,自己的缴费年限又长,不该这样少下去,有关部门在增发养老金时应该适当照顾一下,把这块差距补上。

  记者就此请教了省劳动保障厅和南京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专家。他们表示,养老金是按年度结算,她的同事尽管2004年3月份退休,但结算以及增发养老金时,是按2003年度退休人员对待,崔女士跟同事在退休年限上实际是相差了一个年度,增发养老金是对上年度退休人员的,所以崔女士享受不到。崔女士这种情况在其他类似的退休人员身上也出现过,这是因为国家养老金政策设计造成的,实施当年就暴露出来了,但为了保持制度的稳定性,国家决定维持不变。

  至于能否在增发时照顾一下,补上差距,省和南京市有关人士表示,在国家政策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地方上不宜自行调整,也不宜增发时照顾,崔女士这种情况短时间内不会改变。记者就此向崔女士反馈,她表示理解。于英杰

  [相关新闻]

  9月初增发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

  本报讯 省劳动保障厅有关人士表示,省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对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问题非常重视,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任务层层分解,大部分市县在8月31日前,能将7、8月份的增发部分发放到位。

  由于公文流转批复有个过程,社保经办机构和银行、邮局等中介结构的数据处理也有时间差,少数市县在8月底前100%发放到位可能存在一定困难,但会采取预发一定数额的办法。最迟到9月初,全省各地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增发的这部分,应该能全部发放到位。

  又讯 昨天,南京市养老金结算中心负责人向记者证实,8月3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可凭存折,去银行领取此次调整后7月、8月的补发养老金。(于英杰 王卫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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