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涨价申请被驳回 高中择校新生免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0日08:25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幼儿园涨价申请被驳回高中择校新生免学费

  南京市物价局、教育局昨天公布了南京今年秋季新学期幼儿园、中小学以及普通中专、职业学校的收费标准。新学期幼儿园收费标准不变。今年秋天起,各高中对新入学的择校生按有关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

  幼儿园收费标准保持不变

  据物价部门介绍,南京从去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幼儿园收费实施新管理办法,取消了赞助费、管理费、兴趣班费、杂费等收费项目,适当调整了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实施一年来,大多数幼儿园和幼儿家长认为新的收费政策既规范了幼儿园的收费行为,又没有加重幼儿家长的负担。但部分高等级幼儿园反映,取消赞助费后,幼儿园的实际收入下降,纷纷要求调整收费标准。

  日前,南京市物价局价格成本调查队对申请调整收费标准的21家省级示范幼儿园2005年度和2006年度的幼儿教育培养成本进行了监审。结果显示,除了其中1家幼儿园,其余20家扣除上级补助和财政拨款后,生均收费支出成本未超过现行收费标准。物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决定,对幼儿园调整收费标准的申请不予批准,新学期幼儿园收费标准保持不变。

  53万学生免收杂费

  据了解,今年南京市53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继续实行免收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政策,凡符合省市规定在宁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无论就读公办民办,也同步享受减免。继续拓宽对困难家庭的“绿色助学通道”,对符合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的低保家庭及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学生继续发放“助学券”;对各类残疾学生实行全免费教育;全市所有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将减免50%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民办学校符合规定免收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的在校学生,可按物价部门核定的该校学杂费收费标准减去公办学校免收杂费的标准收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同时提供本省《义务教育证》。

  高中择校新生免学费

  据介绍,今年南京教育收费政策有两点变化:一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原“一费制”规定的其他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另一个变化是,从今年秋季开始,高中学校对今年入学的择校生按有关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

  高二起每周可补课半天

  此外,今年秋季部分学校新增开设的小学一、二年级英语实验教材和信息技术选修教材可按省规定的价格按实收取。据介绍,课本费中包含英语磁带费,小学1-2年级不配磁带,3-6年级英语课本各配套1盒磁带,磁带费从去年的4.5元降低到4.3元;初中1-3年级英语课本各配套2盒磁带,磁带费从去年的9.0元降低到8.6元。课本费遵行“多退少不补”原则,按学期与学生结算。

  往年只明确了高三学生补课收费标准,从今年开始补课范围扩大,高中毕业班(从高二年级开始)可以利用星期六半天补课,每周不超过五课时,补课费每生每课时1.2元不变。

  发现乱收费可投诉

  市物价局人士表示,学校要落实代办费结算清单制度,学校代办项目必须符合规定范围,代办取得让利部分应全部充抵代办费支出,多退少补,学期结束前与学生结算,并发放清单。今秋物价部门会集中检查教育收费,发现问题会从严处罚。

  市教育局有关人士表示,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市教育局已把“教育收费公示表”下发到各学校,要求在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同时还在南京教育信息网(www.njenet.net.cn)上公布了具体的收费标准,广大市民可以登录该网站进行查询核实。南京市教育局还同时公布了教育局和各区县教育、物价部门有关收费的监督电话,家长如果有疑问或发现学校有违规乱收费行为,可以打监督电话举报:市教育局投诉电话83639945,价格举报热线12358。顾佳怡 王 璟 杨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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