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违公序良俗 怎能一再姑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1日01:50 北京晨报

  恶俗菜名成为不少商家揽客手段

  里工

  在这些“奇妙”招牌之下,是一道道做工并不复杂的菜肴,例如“二奶包”就是在奶馅包子的外面再涂上奶油;“它妈的蛋”是咸蛋加鸡肉;“一夜情”,是指做菜的海生鱼类——红山鱼在下锅前先腌制一个晚上;“火辣的吻”则是猪手加辣椒。面对如此菜单,某酒楼的部长表示,这些奇特的菜名,正好为“饭桌社交”提供话题,活跃了饭桌上的气氛,也满足了顾客们猎奇的心理。

  ——真正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庸俗者自有庸俗审美,寡廉鲜耻者自有其合理逻辑。尽管如此命名菜肴已经严重背离餐饮业所应担负的商业道德责任,但诸多类似事情的不断出现,已经让人们失去了宣讲所谓道德和责任的兴趣,我们只想追问:恶俗菜名事件为什么能够一再重演?

  无法可依是个最好的解释,因为工商部门对菜名的限制并没有相应的明文规定,对粗鄙甚至含有明显色情意味的菜名,只能予以道德谴责。但是,这不是监管部门长期沉默与缺位的理由。有观点认为,对商家用“玉女脱衣”命名剥皮黄瓜拌褪毛猪蹄,把红辣椒炒鸡肉称为“红灯区”之类的把戏,可以用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为由进行处罚,这似乎有些不妥,但是,我们完全可以参照《广告法》对有违公序良俗名称限制的做法,出台相应法规对恶俗菜名予以制裁,而不能长时间姑息养奸。

  如今的文化氛围日益宽容,不过,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准、大众的独立思考能力是否能够承受这种宽容,都是很难说的事情,在上述条件并不完备之下,宽容不可过度。更何况,这些恶俗菜名根本就摆不到所谓文化宽容与多元的“餐桌”上,放在哪儿都应归为无良之举,可就是这样的恶俗,大江南北竟然风行几年,这除了说明不少人的审美境界低下之外,更体现监管者的失职。

  其实,不独恶俗菜名,很多领域的不当行径,从业者是否想到了社会责任?监管者是否负起责任?这些都要打个问号。那些妖艳招摇且内容虚假的电视广告不是还在夜里偷偷播吗?那些低级无趣的出版物不是还在人们的视野里晃来晃去吗?

  一个很悲哀的结论是:文化宽容对我们而言的的确确是件很奢侈的事情,因为我们的思想意识里还没有构建一个完整的道德平台,以接纳宽容。在要求自律并不容易的情形下,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否则,过度宽容就会造成对无良之举的纵容,那样的结果,不说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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