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榜非杀人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1日01:50 北京晨报

  财富积累手段怕见光才是根本原因

  8月9日,S*ST鑫安(000719)发布公告,该公司原董事长、2005年登上《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的谢国胜因涉嫌合同诈骗已于7月9日被郑州市公安局依法逮捕。据称原因为其侵占上市公司资产。(《中国经济周刊》)

  谢国胜是今年以来继李义超、孙树华之后身陷的第三位“福布斯”富豪。之前,其他省份的上榜富豪,栽跟头的也不乏其人。难怪有人据此得出结论:“又一次验证,胡润榜,杀人榜也。”怪不得内地的不少富豪,对自己荣登福布斯中国富豪榜,非但不高兴,而且有点担忧。

  客观地说,《福布斯》推出富豪榜,是在制造商业新闻热点。作为媒介,在不侵犯公民隐私权的前提下,它有资格这么做。中国的富豪先被《福布斯》捧出名气,尔后东窗事发的,确实不是个案。但是,我们不能就此断言《福布斯》的富豪榜便是“扫帚星”,富豪榜没有原罪,它不过是有序排列的一长串资产数据而已。

  我们必须承认,上榜的富豪中,看似因福得祸的比例较高。问题是,每一个从富豪榜上“跌落”下来企业家,其犯案的事实先于《福布斯》的个人资产调查。《福布斯》只管核实被调查对象的个人资产情况,并且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数据,然后予以披露。一些富人之所以畏惧富豪榜的调查人员,对上榜的结果郁郁寡欢,是“人怕出名猪怕壮”呢,还是担心自己的财富具有原罪,经不起示众呢?

  “一查到底,没有金枪不倒的福布斯(富豪)。”这个预言如果正确,说明富豪榜不是杀人榜,杀人者本身才是元凶。或者说,出事的富豪,其实是“自杀”的!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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