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1日05:2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只有两类企业可申请,且须符合三个条件

  ●按经济适用房政策管理,标准为60平方米左右

  据新华社8月30日电 建设部负责人在国务院新闻办3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要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纳入城市政府政绩考核,让城市低收入家庭享受改革开放成果。

  让低收入家庭享有适当的住房

  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介绍,到2006年年底,全国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7平方米,但是还有相当数量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远远低于27平方米,有1000万户的人均居住面积还不足10平方米。政府有责任帮助住房比较困难的低收入群体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基本的居住需要。

  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

  齐骥说,下一步,要继续抓好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落实,加大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坚持落实好“两个70%”以及限价房政策,城市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稳定房价。

  纳入城市人民政府政绩考核

  齐骥谈到,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要落实工作责任,省级政府负总责,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强监督指导,纳入对市县政府的考核。

  此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也提出,城市政府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纳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

  建设部房地产司司长沈建忠30日说,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纳入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范畴进行管理。建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面积很明确是60平方米左右。供应对象就是城市低收入家庭,实行限产权管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只有两类企业可申请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沈建忠说,一类是远离城区的独立工矿企业,第二类是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还有三个条件,第一条是必须经政府批准,第二条是必须符合城市的规划,第三条是企业必须拥有自己的土地,而且这个土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可以用于建设住房的,不是工业性质的土地。

  另外,意见还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非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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