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难题可通过就业促进法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1日08:02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30日讯 记者郭晓宇今天下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有关青年就业的问题,特别是初高中毕业生、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问题,可以通过就业促进法中的政策规定加以解决。

  关于青年就业的问题,李援表示,尽管青年群体在就业方面存在一些困难,但是相对于就业困难的弱势群体,比如说妇女、残疾人、农村劳动者,还是不能完全作为弱势群体看待。就业促进法规定的所有促进就业政策,是针对全体劳动者作出的。因此,有关青年就业的问题,特别是初高中毕业生、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问题,可以通过就业促进法中的政策规定加以解决。

  同时,就业促进法总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李援认为在这一方面,一些青年特别是知识青年更具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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