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扣下购房定金向卖主索要售房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00:20 燕赵都市报

  实习生李东本报记者马南

  陈女士通过中介卖房,中介以“代为保管”为由留下了买方交给她的5000元购房定金,待办完所有手续后,竟要求陈女士用自己所持的房产买卖协议来换定金,令她很是不解。

  8月30日,陈女士打来电话说,日前她在网上发布了一条卖房信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带买房人来看房之后,当天三方就签订了一式三份的房产买卖协议,各持一份。买主当场拿出5000元钱作为定金。中介称要为双方负责任,这5000元定金由其代为保管,等手续办完后再交给她。

  买主很快把剩余房款全交了,双方也办好了过户手续。陈女士想取回定金,但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说要给她打到存折上。随后,中介又打来电话,要陈女士把自己保存的房产买卖协议拿来,否则就不给这笔钱。“那本来就是买方付给我的购房定金,凭什么要我拿协议换?”

  记者就此咨询了河北燕赵众诚律师事务所的盛强律师。盛强表示,房产买卖协议是承认双方买卖过程的证据,买卖双方具有拥有该协议的固有权利。买方所交的定金理应给卖方,这与卖方是否把协议交给中介没有因果联系,因此中介应无条件将定金还给卖方。

  当天下午,陈女士打来电话称,中介已经同意不要协议而把定金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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