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有了“法制110”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01:19 淄博新闻网

  日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法制工作服务基层、服务实战、服务中心工作的效能,努力打造服务型法制工作实战单位,周村公安分局日前专门在分局法制科设立了“法制110”。

  该局向社会各界公布了“法制110”值班电话,民警在法制110值班室值班的时间是工作日自下午17时至次日早8时30分,非工作日自早8时30分至次日早8时30分。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办理各类案件,须经当日值班局领导批准方可作出决定,并于次日向分管局长汇报备案,严禁滥用职权。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可以直接答复;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以及需要集体研究的,应当向群众说明情况,并向领导请示或集体研究后及时予以答复。

徐光莹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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